新光人壽認同卡
新光人壽認同卡
1994年1月,由台新銀行和新光人壽共同發行,持卡人可享有刷卡繳新光人壽指定保險費1%現金回饋優惠,以及台新銀行信用卡各項不定期刷卡優惠活動。
專屬優惠
刷卡繳新光人壽保險費享1%現金回饋
優惠期間:2024/1/1~2024/12/31
適用卡別:新光人壽認同卡
活動內容:新光人壽保費1%現金回饋僅適用於一般傳統型保險商品,投資型保險商品除外。
注意事項:
- 新光人壽保費1%現金回饋僅適用於一般傳統型保險商品,惟投資型保險商品、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除外。
-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額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活動回饋金入帳後,如客戶停卡至名下無任何一張台新信用卡,帳上剩餘之現金回饋即自動失效,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 本優惠之回饋金以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為準,回饋金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金額,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台新銀行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
- 活動期間:2024/1/1~2024/12/31
每新增消費新臺幣1元回饋0.3%台新Point(信用卡),小數點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累積方式】
- 適用卡別:新光人壽卡。
- 持卡人持信用卡刷卡消費,每新增消費新台幣1元回饋0.3%點數(以下簡稱積點比例,小數點第一位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惟若非因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發生變動時,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積點比例及其有效期間之權利。
- 點數回饋時間同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本計畫之點數以台新銀行寄發帳單上所載記之累積點數為準。
-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點數將由台新銀行逕依退還金額,按積點比例予以扣除。
- 信用卡正卡及附卡之點數應合併計算。
【點數有效期限】
- 點數有效期限:除環球/亞洲無限卡外,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數有效期限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
- 清點時間: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點數』。
【消費累計適用範圍】
點數累積之適用範圍,原則以持卡人以信用卡簽帳消費、網路購物均可累積點數。惟現金回饋之信用卡及其他經台新銀行特別約定排除之卡別恕不適用本計畫。下列各項交易均不適用點數累積:
- 電子儲值卡(如悠遊卡/icash/一卡通)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
- 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
- 便利商店消費: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之各型態消費,包含以台新Pay/Line Pay/街口支付/Apple Pay/Google 錢包/Samsung Pay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
- 代扣繳水/電/瓦斯費/各縣市路邊停車費
- 代扣繳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
- 透過台新繳費中心繳費(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
- eTag自動儲值
- 國內/外學費
- 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
- 躉繳保費、投資型保費、彈性繳保費
- 三商美邦保費
- 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
- 政府規費/違規罰鍰
- 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
- 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
- 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金額
- 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及其手續費
- 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費
- 違約金、循環息
- 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 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
- 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交易: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係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歐盟地區國家,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等;惟歐盟地區網站消費回饋維持不變
- 特定行銷活動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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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頁連結: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簡介
*公告:2022年7月1日起,信用卡紅利點數轉換為台新Point(信用卡),請參閱點數轉換公告
信用卡優惠
申請資格
【重要通知:新光人壽磁條卡升級晶片卡】
新光人壽磁條卡升級晶片卡:自2021/12/15起,如因卡片毀損/掛失/到期等原因需換發,將以晶片卡製發新卡以提升用卡安全;卡片增加感應交易功能,不影響原權益。申請換發新卡前,原磁條卡仍可持續使用。除掛失外,卡號不變,惟效期會異動,如原有申請代扣繳請撥冗變更。若有任何問題歡迎致電客服。
新光人壽認同卡暫停接受申請
年費收費標準
【2024年年費優惠】
- 活動期間:2024/1/1~2024/12/31
- 活動辦法:活動期間持新光人壽卡任刷一筆(不限金額,正附卡分開計算),該卡享2024年免信用卡年費
*如未符合前述免年費優惠辦法者,將依照以下邏輯收取年費
【年費收費標準】 (每卡每年計收乙次,待信用卡帳單通知時,才需繳費)
- 金卡:正卡每卡每年NT$600、附卡每卡每年NT$600
- 普卡:正卡每卡每年NT$300、附卡每卡每年NT$300
【年費免收辦法】
- 金卡、普卡:持卡年度任刷1筆(不限金額,正附卡分開計算),可折抵該卡次年年費。
*若您於2017/1/1-2019/12/31申辦信用卡經核卡並完成下方項目其中1項(5選1),且持卡期間未終止該服務享終生免年費
- 任刷一筆
- 下載信用卡APP(Richart Life)且完成登入
- 申請信用卡電子/行動帳單
- 使用信用卡自動扣繳公用事業費用
- 使用台新銀行帳戶(含Richart帳戶)自動扣繳信用卡款或公用事業費用等
【年費收取說明】
自本行核發信用卡之日起,各張信用卡(金卡、普卡為正、附卡分別計算)如未能於年度刷卡消費達累積門檻,則該張信用卡自該年度年費期限屆滿日起,即喪失次年免年費之優惠,正、附卡持卡人須就該未獲減免年費之信用卡,依上列標準繳交年費。持卡人曾有自行停卡、未使用信用卡、信用卡使用不當或其他事由,致所持有之信用卡遭本行停卡、暫時停卡或不續卡時,本行保留是否再核發新卡及是否同意持卡人享有各種信用卡第一年度免年費或次年度免年費相關優惠之權利。
【年度累積消費排除項目】
年度消費金額以帳單列示之金額計算,但不包含下列項目: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基金交易、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信用卡年費、循環信用利息、違約金(即逾期還款違約金)、貸款產品、各項手續費(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餘額代償、非持卡人本人交易款(如遺失、被竊或偽卡交易等)及持卡人非刷卡消費行為所產生之費用。分期消費帳款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持卡人因任何理由將簽帳買受之貨物或服務退還、簽帳爭議或其他原因而退還款項時,持卡人原已累積之年度消費金額,將依帳單所列示之退還款項扣除之。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