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選活動方式

【活動期間】2024/1/1~2025/1/31結帳帳單適用

 

適用自由選套餐A~E方案、自由組合方案

指定加碼類別回饋率

一般類別回饋率

當期帳單該卡新增消費金額

*排除項目詳注意事項

NT$30,000以上

1.2% (現金/點數)

0.2%(現金/點數)

NT$1~29,999

0.2% (現金/點數)

  • 每期回饋上限NT$1,000或點數1,200點,並以「指定加碼回饋類別」優先回饋,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
  • 回饋計算:當期帳單該卡指定類別之總消費金額 X 指定類別消費回饋率 + 當期帳單該卡新增一般總消費金額 X 0.2%

 

適用自由選套餐F方案、簡單雙享方案

一般類別回饋率

當期帳單該卡新增消費金額

*排除項目詳注意事項

不限金額

0.5%(現金/點數)

  • 每期回饋上限NT$1,000或點數1,200點,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
  • 回饋計算:當期帳單該卡新增一般總消費金額 X 0.5%

註1.點數回饋係指台新Point(信用卡),相關點數兌換比例及使用說明,詳參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網頁說明。

      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各項辦法及約定條款所適用之活動期間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註2.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金額為準,回饋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且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商品。


A~F方案為ETC聯名卡套餐式回饋方案,回饋方式/指定加碼類別/附加優惠皆為預設值,您只需選擇最適合的回饋方案,即可享有相關優惠。持卡期間每年(1/1~12/31)可變更4次設定內容 
回饋方案
回饋方式
指定加碼類別
附加優惠
A.行動生活
現金回饋
eTag自動儲值、加油/汽車保修、餐廳、電信費
免費市區雙品牌臨時停車
國際機場周邊停車
國內機場貴賓室
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
B.百貨血拚
百貨公司、餐廳、電信費
C.旅行享樂
旅行社/機票/飯店住宿、餐廳、電信費
D.量販超市
量販店/超市、餐廳、電信費
E.虛擬網購
電視購物/網路購物、餐廳、電信費
F.簡單現金回饋
無指定類,當期帳單之消費金額享0.5%現金回饋
如果預設回饋方案無法滿足消費需求,您可以透過官網/網銀選擇以下方案,即可自行設定回饋方式/指定加碼類別/附加優惠,滿足您的使用需求。
回饋方案
回饋方式
指定加碼類別
附加優惠
自由組合
現金回饋/
紅利點數
(二選一)
自行組合3項加碼類別
(主消費6選1 + 次消費14選2)
自行組合4項附加優惠
簡單雙享
無指定類,當期帳單之消費金額享0.5%回饋(現金/點數)

註1:指定加碼類別項目/定義/注意事項,請參考「自由選回饋類別說明」。
註2:附加優惠項目/使用方式/注意事項,請參考「自由選附加優惠說明」。

  • 每正卡僅能選擇一項自由選方案、及一種回饋方式,無法同時併用。附卡之消費回饋方式依正卡為準。
  • 每正卡於每一年度(1/1~12/31)可變更自由選內容四次,每次可變更範圍含方案、消費類別、回饋方式、附加優惠,惟每一年度以合計變更4次為上限。
  • 方案設定後隔天即生效,當期帳單回饋計算即適用變更後之方案(含本期變更設定前的未結帳消費),但如生效日遇結帳日,該方案將遞延至下一期帳單生效。倘「生效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該方案生效日將延後至假日結束後之最近一個工作日生效。《例如》帳單結帳日為每月7日,若客戶為6日設定,因生效日遇結帳日,將於下期帳單才適用變更後的方案。
  • 消費回饋係指一般刷卡消費均可列入計算回饋,且正、附卡持卡人之消費合併計算。保險費因已另提供1%現金回饋,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列入累積消費計算;eTag自動儲值僅列入「加油/汽車保修」指定類別,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併入累積消費計算;代繳中華電信費用/遠傳電信費用僅列入「電信費」指定類別,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併入累積消費計算
  • 消費回饋不含下列消費項目:電子票證(如悠遊卡/icash/一卡通)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2021/7/1起帳單)、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Pay消費)、便利商店消費(如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之各型態消費,包含以台新Pay/Line Pay/街口支付/Apple Pay/Google Pay/Samsung Pay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消費)、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2021/4/1起帳單)等)、躉繳保費、投資型保費、三商美邦保費(2021/4/1起帳單)、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台新繳費中心(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2021/4/1起帳單)/電子化政府服務平台(2021/4/1起帳單)等)繳納之各項費用、政府規費(2021/4/1起帳單)、違規罰鍰(2021/4/1起帳單)、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及其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費等)、違約金、循環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 消費類別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約商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
  • 當消費入帳日與結帳日為同一天,則該筆消費金額將併入當期帳單之回饋計算;實際生效日期依台新銀行作業時間為準。倘「結帳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客戶之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註: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計算,非以分期付款當時交易日期及交易總額為準 《例如》持卡人的帳單結帳日為每月12日,則持卡人於2020/9/8消費一筆NT$3,000且入帳日為2020/9/11,則該筆消費的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回饋,乃因為2020/9/12結帳日為假日而台新銀行系統提前結帳之故。
  •  持卡人如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台新銀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 加碼回饋類別消費係指臺灣地區刷卡且以新臺幣計價之交易,且符合上述台新銀行指定之特約商店適用。
  • 該信用卡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之各類別,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若因此產生持卡人於特約商店所為消費無法計算於指定類別回饋內,持卡人得於接獲當期帳單後45日內備妥該筆交易發票與簽單,撥打信用卡片背面服務專線洽詢處理。
  • 國內保險費交易,已另行提供1%刷卡現金回饋,故壽險、產險等保險費用交易不列入消費回饋計算。
  •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以上活動之權利。

【注意事項】

  1. 每正卡僅能選擇一項自由選方案、及一種回饋方式,無法同時併用。附卡之消費回饋方式依正卡為準。
  2. 每正卡於每一年度(1/1~12/31)可變更自由選內容四次,每次可變更範圍含方案、消費類別、回饋方式、附加優惠,惟每一年度以合計變更4次為上限。
  3. 方案設定後隔天即生效,當期帳單回饋計算即適用變更後之方案(含本期變更設定前的未結帳消費),但如生效日遇結帳日,該方案將遞延至下一期帳單生效。倘「生效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該方案生效日將延後至假日結束後之最近一個工作日生效。《例如》帳單結帳日為每月7日,若客戶為6日設定,因生效日遇結帳日,將於下期帳單才適用變更後的方案。
  4. 消費回饋係指一般刷卡消費均可列入計算回饋,且正、附卡持卡人之消費合併計算。保險費因已另行提供最高1.2%刷卡現金回饋,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列入累積消費計算;eTag自動儲值僅列入「加油/汽車保修」指定類別,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併入累積消費計算;代繳中華電信費用/遠傳電信費用僅列入「電信費」指定類別,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併入累積消費計算
  5. 消費回饋不含下列消費項目: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交易(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儲值卡(如悠遊卡/icash/一卡通)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各型態消費、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等)、躉繳或彈性繳保費、投資型保費、三商美邦保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台新繳費中心(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電子化政府服務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及其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違約金、循環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註: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係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歐盟地區國家,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等;惟歐盟地區網站消費回饋維持不變
  6. 消費類別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約商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
  7. 當消費入帳日與結帳日為同一天,則該筆消費金額將併入當期帳單之回饋計算;實際生效日期依台新銀行作業時間為準。倘「結帳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客戶之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註: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計算,非以分期付款當時交易日期及交易總額為準 《例如》持卡人的帳單結帳日為每月12日,則持卡人於2024/5/8消費一筆NT$3,000且入帳日為2024/5/11,則該筆消費的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回饋,乃因為2024/5/12結帳日為假日而台新銀行系統提前結帳之故。
  8. 持卡人如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台新銀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9.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10. 加碼回饋類別消費係指臺灣地區刷卡且以新臺幣計價之交易,且符合上述台新銀行指定之特約商店適用。
  11. 該信用卡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之各類別,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若因此產生持卡人於特約商店所為消費無法計算於指定類別回饋內,持卡人得於接獲當期帳單後45日內備妥該筆交易發票與簽單,撥打信用卡片背面服務專線洽詢處理。
  12. 國內保險費交易,已另行提供最高1.2%刷卡現金回饋,故壽險、產險等保險費用交易不列入消費回饋計算。
  13.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以上活動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