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費回饋10倍(3%)

適用期間:2025/1/1~2025/4/9

台新銀行及Mercedes-Benz特別為Mercedes-Benz信用卡會員推出「點亮心意」點數酬賓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持卡人可以刷卡消費累積之點數,享受免費兌換Mercedes- Benz 專屬精品、現金抵用券、航空里程或是購物刷卡折抵現金等回饋。每刷卡消費NT$ 1,即可累積點亮心意點數,累積之點數持卡期間皆有效!讓您快速累積輕鬆兌換。

一、參加資格:
本活動限台新銀行Mercedes-Benz信用卡(以下簡稱賓士卡)之正卡、附卡持卡人參加。但附卡需與其正卡持卡人共同參加,其消費所累積之點數與正卡持卡人一併計算,正卡持卡人得行使兌換權利。

二、「點亮心意」點數適用範圍:
賓士卡持卡人以信用卡於實體及線上通路刷卡之一般消費皆可累積點數,惟下方注意事項第一點列舉之交易,不適用「點亮心意」點數累積。

三、「點亮心意」點數累積方式:
持卡人每使用賓士卡刷卡消費新臺幣1元,即自動累積「點亮心意」點數0.3%點,「點亮心意」點數每1點等值新臺幣1元。

適用期間:2025/1/1~2025/4/30結帳帳單

類別 回饋率 適用通路
指定

3(0.9%) 回饋無上限

(1) 賓士店內:台灣賓士全國授權展示中心及服務廠
(2) 加油、國外消費

基本 1(0.3%) 回饋無上限

其餘一般消費均認列,排除回饋項目詳注意事項

適用期間:2025/5/1~2025/12/31結帳帳單
消費最高10倍(3%)點數回饋

類別 回饋率 適用通路
加碼

10(3%)
*含基本0.3%回饋無上限
加碼2.7%回饋上限10,000點

(1)賓士店內:台灣賓士全國授權展示中心及服務廠
(2)指定旅遊:雄獅/博海/皇家旅遊、牛眠埔里、呆水溫泉、了了礁溪、TheOne南園、南投秋山居、樹也Villa、溪山行館
(3)指定百貨:新光三越、麗晶精品、台北101、高雄漢神

指定

3(0.9%) 回饋無上限

加油、國外消費

基本 1(0.3%) 回饋無上限

其餘一般消費均認列,排除回饋項目詳注意事項

 *2025/5/1~2025/12/31結帳帳單適用本活動辦法,倘「結帳日」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舉例】A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每月12日,則2025年7月帳單包含2025/6/13~2025/7/12入帳消費,適用本回饋辦法。
★2025/4/10~2025/6/2且於2025年5~6月結帳之加碼通路消費回饋,預計於2025年8月底前回饋,消費日2025/6/3(含)起且為2025/7/1結帳日起,則於當期帳單回饋。

 

【限時優惠】保費刷Mercedes-Benz信用卡一次付清,享最高1.3%

2025/4/1-5/31刷Mercedes-Benz信用卡繳保費並完成活動登錄,
一次付清享卡片權益及加碼現金回饋,合計最高1.3%回饋!

好康一、刷Mercedes-Benz信用卡,繳保費享卡片權益回饋0.3%!

好康二、完成本活動登錄再加碼現金回饋,合計最高1.3%回饋!

刷卡範例:4/1-4/30刷Mercedes-Benz信用卡繳保費NT$100,000,
即享點亮心意點數300點 (卡片權益回饋0.3%)+現金回饋1,000元(加碼回饋1%)。

活動詳情

【最優分6期0利率】
2025/6/30前登錄保費分期,自登錄日起至2025/6/30,不限金額享自動最優分6期0利率。
立即登錄

 

 

四、使用期限

  1. 賓士無限卡: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亮心意」點數為持卡有效期間內皆有效。
  2. 賓士御璽卡/白金卡: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亮心意」點數有效期限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亮心意」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
    *清點時間: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系統將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點亮心意』點數」。

五、「點亮心意」點數兌換方式

  1. 【賓士卡專屬】兌換專屬賓士精品
    請聯絡台新銀行賓士卡貴賓服務專線0800-000-200兌換。
  2. 其他多元折抵方式:【點數兌換服務】請點我

六、詳細活動內容請依台新銀行 「點亮心意」點數酬賓計畫活動辦法及條款 為準

注意事項

  1. 加碼及指定通路消費回饋判斷,依該通路已發生消費之交易說明比對,如該通路之交易說明資訊更新,致持卡人未獲加碼回饋,請來電告知,台新銀行以個案方式辦理,將不另通知,並將以個案方式提供回饋予持卡人並揭露於次期信用卡帳單,該項回饋不溯及既往。除此之外,不符合加碼通路範疇者,不予以個案回饋。
  2. 「點亮心意」點數回饋以正附卡消費加總計算(小數點後無條件捨去),且以正附卡併計回饋上限,並於帳單結帳日回饋。
  3. 下列各項消費不適用「點亮心意」點數累積:
    經台新銀行特別約定排除適用本計畫之信用卡所生之所有消費、循環信用利息、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逾期繳款所衍生之費用及違約金、其他服務手續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儲值卡(如悠遊卡/icash/一卡通)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等,包含線上購物和各種支付方式)、躉繳保費或彈性繳保費/投資型保單/三商美邦保費、燃料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電信費、醫療院所費用、社區管理費等)、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等)繳納之各項費用、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特定行銷活動專案、代扣繳水/電/瓦斯費/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電信費等、透過台新繳費中心繳費(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學費、三商美邦保費、政府規費/違規罰鍰、查核定稅(僅針對牌照稅提供點數,其他查核定稅包含但不限於:房屋稅/地價稅等、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部分歐洲國家實體商店交易(註)、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
    註: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及挪威等國家實體商店(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上述國家)之消費。
  4. 上述「點亮心意」點數加碼回饋類別,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若因此產生持卡人於特約商店所為消費無法計算於指定類別回饋內,持卡人得於接獲當期帳單後 45 日內備妥該筆交易發票與簽單,撥打信用卡片背面服務專線洽詢處理。
  5.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點亮心意」點數將由台新銀行逕依退還金額,按積點比例予以扣除。
  6. 本計畫之「點亮心意」點數以台新銀行寄發信用卡帳單上所記載之累積「點亮心意」點數為準。
  7. 「點亮心意」點數於兌換取得回饋商品前,並非持卡人之資產,故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台新銀行將「點亮心意」點數折換現金或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
  8. 「點亮心意」點數達兌換門檻時,正卡持卡人可依規定將累積「點亮心意」點數兌換商品。
  9. 正卡持卡人行使兌換權利時,得以兌換或換購之方式包括:
    (1)以「點亮心意」點數兌換商品
    (2)以「點亮心意」點數+自付額換購商品
  10. 正卡持卡人依本計畫向台新銀行申請兌換點數商品時,有下列情形者,喪失行使兌換之權利:
    (1)持卡人所持有適用本計畫之所有賓士卡契約皆終止者;
    (2)尚有信用卡款延遲未繳款者;
    (3)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本計畫之相關規定者。
    如有上述任一款情事,該持卡人及其附卡持卡人除立即喪失參加本計畫之權利外,其原累積之「點亮心意」點數亦將失其效力。申請兌換回饋商品後發生前項情形之一者,台新銀行得立即停止兌換。倘有上述第(2)款情事,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台新銀行同意後,方可繼續參加本計畫,並回復其原已累積及停權期間內刷卡累積之點數。
  11. 本計畫提供之商品以實物及庫存數量為準,兌換商品數量有限,換完即止,若欲兌換之賓士精品兌畢,將以簡訊通知。
  12. 賓士精品兌換不適用鑑賞期規範,兌換後恕不得退換,台新銀行保留受理與否的權利。
  13. 券類商品或其他憑證簽發後即不得退換,若有毀損或滅失將不予補發,亦不得請求以現金賠償。
  14. 任何旅遊或住宿安排,概由持卡人自行負責,所有優惠旅遊、住宿、膳食優惠項目,均依廠商特定條款及規定辦理,其中可能包括特別限制、停止使用期間及例外情況等。
  15. 本計畫所提供之商品或服務,為合作廠商直接提供予持卡人,台新銀行並非該商品之出賣人或廣告商,台新銀行與合作廠商亦無合夥、代理、經銷或保證關係。
  16. 作業時間自正卡持卡人提出兌換之申請時起至少須14個工作天之作業時間,方可寄發兌換商品或券類商品予持卡人,倘未能於上述期限內完成作業,不論其原因是否可歸責台新銀行,台新銀行將盡力協助持卡人協調處理,惟並不對持卡人負擔任何責任。另若持卡人對兌換、換購之商品或服務有任何爭議,由合作廠商自行負責,概予台新銀行無涉。
  17. 若商品寄出後,無法送達持卡人而退回台新銀行時,台新銀行將於收到兌換商品退件15天後,取消持卡人該筆兌換,並回復原兌換「點亮心意」點數。
  18. 台新銀行有權經公告後變更本活動之商品、參與廠商及所有兌換憑證。
  19. 為維護持卡人權益,避免他人冒用持卡人名義兌換商品,商品或券類商品之寄送地址一律為帳單寄送地址,台新銀行亦不接受指定非持卡人本人為收件人。
  20. 「點亮心意」點數使用狀況揭露於持卡人之各期信用卡帳單或Richart Life APP,亦可以致電台新銀行客服查詢,惟僅能提供6個月內之使用狀況。
  21. 詳細活動內容及注意事項,請依台新銀行「點亮心意」點數酬賓計畫活動辦法及條款為準,台新銀行保留調整及同意持卡人參加本計畫與否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