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於卡片有效期限內,如無意願繼續使用聯名卡之「悠遊卡」功能,欲退還餘額時,可透過下列管道辦理:
⭐現金退費⭐
- 持卡人可持卡片(卡片外觀及感應功能需正常可辨識)及個人身分證明文件親至「悠遊卡客服中心」,或提供退卡退費服務之據點(如臺北捷運、臺中捷運等)辦理悠遊卡退卡退費。
- 退費程序完成後,悠遊聯名卡之悠遊卡功能將無法再使用,客服人員會將悠遊聯名卡返還予持卡人,請自行剪卡勿再使用。
- 若退費金額超過新臺幣3,000元時,需改以設備退卡或餘額轉置退費。
⭐設備退卡⭐
- 持卡人可持卡片(卡片外觀及感應功能需正常可辨識)至臺北捷運各站、部分停車場之悠遊卡加值設備(AVM)、全家便利商店FamiPort,依機器操作畫面執行「悠遊卡退卡」,悠遊卡餘額將透過台新銀行返還至持卡人信用卡帳上。
- 一經退卡退費後,悠遊聯名卡之悠遊卡功能將無法再使用,請自行剪卡勿再使用。
⭐餘額轉置⭐
- 透過台新銀行客服辦理「餘額轉置」作業,餘額預計45個工作天返還至信用卡帳上。
⭐掛失返還餘額⭐
- 持卡人向台新銀行申請卡片掛失後,台新銀行向悠遊卡公司提出掛失申請後辦理。
- 掛失返還餘額係指將卡片完成掛失手續後3小時之餘額結清,且將其餘額返還至信用卡帳上
- 如為悠遊卡透支使用狀況時(即負值餘額部份),仍由台新銀行將負值金額轉入持卡人信用卡帳上,並收取透支之金額。
注意事項:
- 悠遊聯名卡之悠遊卡餘額轉置作業,餘額將由台新銀行返還至持卡人信用卡帳上。
- 悠遊聯名卡完成「餘額轉置」作業後,請自行剪卡銷毀,勿再用卡。「餘額轉置」作業之後所產生之扣款交易及自動加值帳款,持卡人仍應負清償之責。
- 悠遊聯名卡其他未規定事項,悉依「悠遊卡公司使用者約定條款」、「悠遊聯名卡特別約定條款」、悠遊卡公司官方網站公告、台新銀行之特別約定條款及官網公告辦理。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2.88%~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15/1/2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5%+ NT150元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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