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期間:2025/1/1~2026/1/31結帳帳單
- 內容:全家Fish悠遊聯名卡首創一般消費回饋0.2%「悠遊卡加值金」,自動折抵當月悠遊卡自動加值交易金額!
- 注意事項:
- 活動期間:2025/1/1~2026/1/31結帳帳單適用本活動辦法,倘「結帳日」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舉例】A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每月2日,則2025年1月帳單包含2024/12/3~2025/1/2入帳消費,適用本權益消費回饋辦法。
- 於My FamiPay綁定全家Fish悠遊聯名卡在全家便利商店之交易屬「一般消費」, 享0.2%悠遊卡加值金。
- 一般消費不含以下項目:
- 部分歐洲國家實體商店交易(*註1)、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儲值卡(如悠遊卡/icash卡)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及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等,包含各種支付方式)、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等)、躉繳保費、投資型保費、三商美邦保費、彈性繳保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台新繳費中心(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等)繳納之各項費用、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及其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違約金、循環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為從 Apple 購買/下載/授權/租借/訂閱之交易或服務,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
(*註1)部分歐洲國家實體商店交易 :
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及挪威等國家實體商店(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上述國家)之消費。
- 部分歐洲國家實體商店交易(*註1)、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儲值卡(如悠遊卡/icash卡)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及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等,包含各種支付方式)、各項代扣繳費用(含水/電/瓦斯費、中華電信費、遠傳電信費、eTag自動儲值、學費等)、躉繳保費、投資型保費、三商美邦保費、彈性繳保費、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各縣市路邊停車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醫指付/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含台灣大哥大)/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台新繳費中心(含台新繳費中心網頁/Richart Life APP/Richart APP/行動銀行等通路)等)繳納之各項費用、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及其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違約金、循環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YouTube/Spotify/TikTok/Apple媒體服務(即消費明細含「APPLE.COM/BILL」者,為從 Apple 購買/下載/授權/租借/訂閱之交易或服務,例如:iTunes、iCloud、App Store..等)、Google產品或服務(即消費明細含「Google」者,例如:Google Play、Google Drive..等)。
- 新增一般消費總金額x0.2%,產生當期回饋之「悠遊卡加值金」(四捨五入至個位數);倘「結帳日」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
- 「悠遊卡加值金」可折抵當月自動加值交易金額,若當月無任何「自動加值交易」,一般消費回饋之「悠遊卡加值金」可持續累積於信用卡帳上,於持有本卡片期間無使用期限。若符合回饋條件之交易,於日後發生退貨、或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退還刷卡消費款項者,台新銀行將自動扣除該筆已回饋之「悠遊卡加值金」;若「悠遊卡加值金」為負值時,將無法進行任何折抵,直至「悠遊卡加值金」回饋餘額累積為正數時方可進行折抵。
-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入帳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活動回饋金入帳後,如持卡人停卡至名下無任何一張台新信用卡,帳上剩餘之悠遊卡加值金即自動失效,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 本優惠之回饋金以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為準,回饋金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金額,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計算範例】
持卡人帳單結帳日為每月7日,1/8~2/7新增消費明細如下:
入帳日 |
消費明細 |
臺幣金額 |
1/10 |
機票 |
38,000 |
1/16 |
餐廳 |
2,300 |
1/26 |
代扣繳瓦斯費 |
800 |
2/1 |
悠遊卡自動加值 |
500 |
2/7 |
電影 |
600 |
2/7 |
悠遊卡加值金折抵 |
-82 |
- 計算期間:當期帳單入帳起日1/8至結帳日2/7。
- 新增之一般消費金額:$38,000+$2,300+600=$40,900。
- 「悠遊卡加值金」回饋:$40,900*0.2%=$82($81.8四捨五入至個位)。
- 公用事業代繳、稅款、自動加值交易等非回饋範圍(不回饋項目請參閱計算方式第2點)。
- 持卡人本期有1筆「自動加值交易」$500,故「悠遊卡加值金」回饋$82即可折抵當期帳單之自動加值金額。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