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舉例] A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為每月2日,則2024年1月結帳帳單包含2023/12/3~2024/1/2入帳消費,適用2024/1/1~2024/6/30結帳帳單權益。分期交易以當期入帳金額計算回饋(例:2024/1/1於MOMO消費NT$3,000分3期,分別於2024/1/2、2/2、3/2入帳期金NT$1,000,帳單分別揭露於2024/1/2(適用2024年1月結帳帳單權益)、2/2(適用2024年2月結帳帳單權益)、3/2 (適用2024年3月結帳帳單權益)
*限2021/8/31前透過官網/行動銀行/信用卡APP(Richart Life)申辦及原自由選客戶適用
適用卡別:玫瑰卡系列卡別 (含御璽卡/鈦金卡/晶緻卡/白金卡/金卡/普卡) 活動辦法:玫瑰卡持卡人可依自身使用需求選擇下列回饋方案,持卡期間每年(1/1~12/31)可變更4次設定內容
A~F方案為玫瑰卡套餐式回饋方案,回饋方式/指定加碼類別/附加優惠皆為預設值,您只需選擇最適合的回饋方案,即可享有相關優惠。
回饋方案 |
回饋方式 |
指定加碼類別 |
附加優惠 |
A.行動生活 |
現金回饋 |
加油/汽車保修、餐廳、電信費 |
l 免費市區雙品牌 臨時停車 l 國際機場周邊停車 l 國內機場貴賓室 l 24小時道路救援服務 |
B.百貨血拚 |
百貨公司、餐廳、電信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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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旅行享樂 |
旅行社/機票/飯店住宿、餐廳、電信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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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量販超市 |
量販店/超市、餐廳、電信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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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虛擬網購 |
電視購物/網路購物、餐廳、電信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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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簡單現金回饋 |
無指定類,當期帳單之消費金額享0.5%現金回饋 |
無 |
如果預設回饋方案無法滿足消費需求,您可以透過官網/網銀選擇以下方案,即可自行設定回饋方式/指定加碼類別/附加優惠,滿足您的使用需求。
回饋方案 |
回饋方式 |
指定加碼類別 |
附加優惠 |
自由組合 |
現金回饋/ 點數 (二選一) |
自行組合3項加碼類別 (主消費6選1 + 次消費14選2) |
自行組合4項附加優惠 |
簡單雙享 |
無指定類,當期帳單之消費金額享0.5%(現金/點數回饋) |
註1.指定加碼類別項目/定義/注意事項,請參考下方【指定加碼回饋類別說明】。 註2.附加優惠項目/使用方式/注意事項,請參考「自由選附加優惠說明」。 指定加碼類別方案之回饋計算採「級距式回饋」,各方案之回饋計算方式詳如下表說明:
適用自由選套餐A~E方案、自由組合方案 |
指定加碼類別回饋率 |
一般類別回饋率 |
當期帳單新增一筆不限金額保費扣款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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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帳單該卡新增消費金額 *排除項目詳注意事項 |
NT$30,000以上 |
1.2%(現金/點數回饋) |
0.2%(現金/點數回饋) |
全聯交易0.5%現金回饋無上限 |
NT$1~29,999 |
0.2%(現金/點數回饋) |
*點數回饋係指台新Point(信用卡),相關點數兌換比例及使用說明,詳參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網頁。
*每期回饋上限NT$1,000或1,2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 ,並以「指定加碼回饋類別」優先回饋,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
回饋計算:當期帳單該卡指定類別消費金額 X 指定類別消費回饋率 + 當期帳單該卡新增一般消費金額 X 0.2%(小數點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全聯回饋說明(全聯消費金額0.5%現金回饋無上限):
【回饋計算】當期帳單該卡新增一筆不限金額保費扣款消費(不含國外保費),享全聯福利中心消費金額(含PX Pay/PXGO!全聯線上購與小時達/實體門市實體卡交易) X0.5%回饋。
實際回饋以信用卡帳單金額為準,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且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商品。
適用自由選套餐F方案、簡單雙享方案 |
一般類別回饋率 |
當期帳單新增一筆不限金額保費扣款消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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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期帳單該卡新增消費金額 *排除項目詳注意事項 |
不限金額 |
0.5%(現金/點數回饋) |
全聯交易0.5%現金回饋無上限 |
*點數回饋係指台新Point(信用卡),相關點數兌換比例及使用說明,詳參信用卡點數酬賓計畫網頁。
*每期回饋上限NT$1,000或1,200點台新Point(信用卡)回饋計算四捨五入至個位數。
回饋計算:當期帳單該卡新增一般消費金額 X 0.5%(小數點四捨五入至整數位)
註.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金額為準,回饋僅限折抵信用卡刷卡消費且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為其他商品。
【自由組合指定加碼回饋類別說明】
指定加碼回饋類別區分【主消費類別】及【次消費類別】,
選擇自由組合方案之持卡人可自下方【主消費類別】擇1、【次消費類別】擇2,作為加碼回饋類別
各指定類別定義如下
【主消費類別】
「加油/汽車保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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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加油站、汽車維修(零件供應)、汽車百貨精品之消費及eTag自動儲值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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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貨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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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各大連鎖百貨公司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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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社/飯店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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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各大旅行社、機票、飯店、汽車旅館、民宿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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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販/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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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各大量販店/超市消費適用(不含全聯福利中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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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C賣場/通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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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各大3C賣場/通訊行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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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及網路購物/郵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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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視、網路購物及郵購通路之消費(不含個人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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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消費類別】
「高鐵/臺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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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及臺鐵車票之消費(限高鐵及臺鐵官方網站、售票窗口或自動售票機支付之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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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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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大電信公司通信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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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院/K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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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電影院現場購票及指定KTV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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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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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購物通路之消費(不含個人拍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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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文/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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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藝文、書局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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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飯店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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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各大飯店、汽車旅館、民宿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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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咖啡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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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咖啡店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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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捐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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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社福團體或機構之捐款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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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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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超市之消費(不含全聯福利中心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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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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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一般餐廳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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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免稅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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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免稅商店且須以新臺幣計價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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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習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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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經立案之各大補習班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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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線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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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各大有線電視收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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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鎖藥妝店/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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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臺連鎖藥妝店及指定藥局之消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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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1:以上指定加碼類別皆不限特定通路,如有相關消費未正確列入指定加碼類別計算回饋,可來電洽詢客服處理。
註2:各大電信公司若經由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結帳(詳參連結),不列於信用卡消費回饋項目內。
【一般消費類別說明】
「指定加碼回饋類別」以外之消費,皆列為一般類別 (不含消費回饋排除項目,排除項目詳注意事項說明)
註:海外消費列為一般消費項目。
注意事項
- 每正卡僅能選擇一項自由選方案、及一種回饋方式,無法同時併用。附卡之消費回饋方式依正卡為準。
- 每正卡於每一年度(1/1~12/31)可變更自由選內容四次,每次可變更範圍含方案、消費類別、回饋方式、附加優惠,惟每一年度以合計變更4次為上限。
- 方案設定後隔天即生效,當期帳單回饋計算即適用變更後之方案(含本期變更設定前的未結帳消費),但如生效日遇結帳日,該方案將遞延至下一期帳單生效。倘「生效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該方案生效日將延後至假日結束後之最近一個工作日生效。《例如》帳單結帳日為每月7日,若客戶為6日設定,因生效日遇結帳日,將於下期帳單才適用變更後的方案。
- 消費回饋係指一般刷卡消費均可列入計算回饋,且正、附卡持卡人之消費並以總消費金額合併計算(四捨五入計)回饋。保險費因已另提供級距式現金回饋,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列入累積消費計算;eTag自動儲值僅列入「加油/汽車保修」指定類別,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併入累積消費計算;代繳中華電信費用/遠傳電信費用僅列入「電信費」指定類別,不列於「一般類別」消費計算回饋,亦不併入累積消費計算
- 消費回饋不含下列消費項目(亦不列入累積消費計算):境外投資平台交易(如eToro或相類似境外投資交易平台) 、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交易(註)、儲值卡(如悠遊卡)自動加值、Samsung Pay悠遊卡加值、e-tag儲值、全聯福利中心消費(含PX Pay/全支付等支付工具綁定台新信用卡支付消費)、便利商店(7-11、全家、萊爾富、OK超商)各型態之消費、保費、三商美邦保費、躉繳或彈性繳保費、學費、水費、電費、瓦斯費、代繳中華電信費用、遠傳電信費用、藥安康藥局消費、臺北醫學大學附設醫院費用、路邊停車費(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費、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透過各繳費平台(包含但不限於線上支付/臨櫃繳款,如e-Bill全國繳費、i繳費、APP、醫指付APP、NCCC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詳參連結)..等)使用全國繳費網平台、電子化繳費稅處理平台機制繳納(詳參連結)、政府規費、違規罰鍰、透過「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提供之信用卡小額支付特約商店之消費(如停車場、麥當勞等同性質連鎖速食店…等)之各項費用。
註:歐盟地區實體商店係指營業場所、商業登記地址或營業執照於歐盟地區國家,包含奧地利、比利時、保加利亞、克羅埃西亞、賽普勒斯、捷克、丹麥、愛沙尼亞、芬蘭、法國、德國、希臘、匈牙利、愛爾蘭、義大利、拉脫維亞、立陶宛、盧森堡、馬爾他、荷蘭、波蘭、葡萄牙、羅馬尼亞、斯洛伐克、斯洛維尼亞、西班牙、瑞典、英國、冰島、列支敦斯登和挪威等;惟歐盟地區網站消費回饋維持不變
- 消費類別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約商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約商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約商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
- 當消費入帳日與結帳日為同一天,則該筆消費金額將併入當期帳單之回饋計算;實際生效日期依台新銀行作業時間為準。倘「結帳日」又適逢假日(含連續假期),客戶之結帳日將可能提前或延後至最近一個工作日。註: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計算,非以分期付款當時交易日期及交易總額為準 《例如》持卡人的帳單結帳日為每月12日,則持卡人於2024/5/8消費一筆NT$3,000且入帳日為2024/5/11,則該筆消費的回饋將於下期帳單中回饋,乃因為2024/5/12結帳日為假日而台新銀行系統提前結帳之故。
- 持卡人如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回饋台新銀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 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台新銀行將不另行通知持卡人。
- 加碼回饋類別消費係指臺灣地區刷卡且以新臺幣計價之交易,且符合上述台新銀行指定之特約商店適用。
- 該信用卡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之各類別,係依據特約商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該特約商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仍以特店代號為區分消費類別。若因此產生持卡人於特約商店所為消費無法計算於指定類別回饋內,持卡人得於接獲當期帳單後45日內備妥該筆交易發票與簽單,撥打信用卡片背面服務專線洽詢處理。
- 國內保險費交易,已另提供級距式現金回饋,故壽險、產險等保險費用交易不列入消費回饋計算。
-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及終止以上活動之權利。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