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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點數

【重要通知:台新銀行信用卡紅利點數轉換台新Point(信用卡)】

【重要通知:台新銀行Mercedes-Benz信用卡「點亮心意」幣值轉換】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特別為信用卡會員推出點數酬賓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持卡人可以刷卡消費累積之信用卡點數(以下簡稱點數),享受兌換商品、現金抵用券、航空哩程或是購物刷卡折抵消費金額等回饋。

參加資格:

  1. 台新銀行發行之各類信用卡,包含VISA、MasterCard、JCB之正卡、附卡持卡人均可參加,不需任何報名手續,惟現金回饋之信用卡、尊爵世界卡、台新商務卡、雙幣信用卡、國泰航空聯名卡、街口聯名卡、大潤發聯名卡、燦坤聯名卡及其他經台新銀行特別約定排除之卡別恕不適用本計畫。但附卡需與其正卡持卡人共同參加,其消費所累積之點數與正卡持卡人一併計算,正卡持卡人得行使兌換權利(惟企業卡行使兌換權利之主體為公司),特殊活動(例:高鐵信用卡專案)則不在此限。
  2. 正卡持卡人依本計畫向台新銀行兌換商品時,有下列情形者,喪失行使兌換之權利:
    (1)持卡人所持有適用本計畫之所有信用卡契約皆終止者;
    (2)尚有信用卡款延遲未繳款者;
    (3)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及本計畫之相關規定者。

如有上述任一款情事,該持卡人及其附卡持卡人除立即喪失參加本計畫之權利外,其原累積之點數亦將失其效力。申請兌換回饋商品後發生前項情形之一者,台新銀行得立即停止兌換。倘有上述第2.(2)款情事,事後已繳清最低應繳金額者,經台新銀行同意後,方可繼續參加本計畫,並回復其原已累積及停權期間內刷卡累積之點數。

本計畫各項辦法及約定條款所適用之活動期間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累積方式】

  1. 持卡人持信用卡刷卡消費,每新增消費新台幣1元回饋0.3%點數(以下簡稱積點比例,小數點第一位採四捨五入至整數位),惟若非因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發生變動時,台新銀行保留變更積點比例及其有效期間之權利。
  2. 適用卡別:環球/亞洲無限卡、Mercedes-Benz信用卡、回饋方式選擇點數之太陽卡/玫瑰卡/ETC卡、新光三越白金/金/普卡、幸福加值卡等。各卡點數回饋辦法請參閱各卡官網公告。
  3. 點數回饋時間同持卡人信用卡帳單結帳日。本計畫之點數以台新銀行寄發帳單上所載記之累積點數為準。
  4. 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或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點數將由台新銀行逕依退還金額,按積點比例予以扣除。
  5. 信用卡正卡及附卡之點數應合併計算。

【點數有效期限】

點數有效期限:除環球/亞洲無限卡及Mercedes-Benz無限卡外,持卡人每筆交易所累積之點數有效期限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

清點時間: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點數』。

【累積性質】

點數於兌換取得回饋商品前,並非持卡人之資產,故不得轉讓予其他持卡人或任何第三人,且持卡人不得要求台新銀行將點數折換現金或其他非回饋項目之給付。

【兌換項目】

信用卡點數兌換項目依各通路提供之商品或服務兌換方式實施,如需查詢更多資訊請至Richart Life官網點數權益頁面查詢。

 

法律關係/稅捐/修改及終止:

【法律關係及稅捐】

  1. 台新銀行與本計畫提供之各類禮品及服務之廠商並無合夥、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如持卡人與本活動參加廠商就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有爭議時,均由參加廠商自行負責。
  2. 持卡人以點數兌換本活動之回饋商品,倘應繳納任何稅捐時,應由持卡人負擔該筆稅款。若依相關稅法規定,應由台新銀行代扣繳稅款時,台新銀行得將代扣繳款項以持卡人之信用卡帳戶支付,持卡人絕無異議。

【修改及終止】

若有非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發生變動時,台新銀行得隨時修正、暫停或終止本計畫之相關辦法,並刊登於台新銀行相關媒體(如帳單、網站等)。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6.75%~15%,依電腦評等而定

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04/9/1

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x3%,不足NT$100以NT$100計算

特店分期廣告已揭露各項相關費用總金額且無其他應繳費用,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

單筆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