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興三倍券QA

商家兌領

2020/7/23起,店家可以進行振興三倍券紙本兌領。

是的,店家可兌領紙本振興三倍券的期間為2020/7/23~2021/3/31止。

是的,台新銀行全台各分行據點皆有提供紙本振興三倍券兌領服務,分行據點請至本行官網-服務據點查詢。

請於09:00~15:30營業時間至全台各分行辦理兌領。為服務在本行已開立存款帳戶之客戶,特於2020/7/23~2020/12/31營業日之16:00~18:00在全臺各分行提供本行存戶紙本兌領服務。

可以,「獨資戶」可以兌付入負責人個人活儲帳戶。

填寫方式說明如下:

  • 振興三倍券(背面):填寫或蓋妥銷售日期、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
  • 振興三倍券兌領單:填寫或蓋妥營業人資訊,帳號請填「獨資負責人」活存帳號,戶名填寫負責人之帳戶名稱。

【有統編之店家】

(1)企業帳戶:到銀行(郵局)存入企業帳戶。(如公司、合夥、福利社、基金會、醫院等)

(2)非企業帳戶:到銀行(郵局)提供統編及主管機關之證明文件(如稅籍登記或商業登記),存入行號或負責人帳戶。

【無統編之店家】

委託有統一編號的商圈組織、夜市管委會、市場自治委員會等,到銀行(郵局)存入該單位帳戶,由單位發給店家。建議兌領方式如下:

(1)委託有統編之組織或商家協助兌領。

 例:攤商、計程車司機、民宿業者,可由各公會、工會、協會、自治團體與農漁會代為兌領。

(2)在使用期限內購買原物料或進行消費。例:小吃攤採購食材時使用、計程車司機於加油時使用等。

(3)向主管機關登記統一由指定之類統一編號組織兌領。

(4)若已於職業工會投保的無統一編號之自營作業者(例:小型店家),可自行持身分證明文件及持投保期間含兌付當月之職業工會繳費證明(僅新加入工會會者需檢附)至八大公股行庫兌領。

(5)若客戶皆不適用上述建議方式,可撥打1988服務專線提供解決方案。

判別方式如下:

  • 使用統一發票者,為營業人。
  • 有統一發票專用章者,為營業人。
  • 每期(2個月)有向國稅局報繳營業稅或每季(3個月)有接獲國稅局核發的營業稅稅單者,為營業人。
  • 如果無法依前開方法判別,可以採下列方式查詢:

  (1)至財政部網站(www.mof.gov.tw)之營業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查詢。

  (2)就近打電話至各地區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查詢。

營業人持有破損之振興三倍券向金融機構申請兌領,除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照全額兌付外,其餘不予兌付:

  • 破損,但餘留部分在四分之三以上。
  • 破損,但殘片能完整拼合。
  • 污損或燻焦,但號碼、文字及花紋仍可辨認。

可以,公司組織分支機構(如OO分店)得將蓋有分支機構營業人發票章之振興三倍券存入總公司之存款帳戶,填寫及入帳方式如下:

  • 振興三倍券(背面):填寫或蓋妥銷售日期、填寫分支機構之營業人名稱、統一編號、負責人姓名及總公司之存款帳號。

  • 振興三倍券兌領單:填寫或蓋妥營業人資訊,帳號請填「總公司」活存帳號,戶名填寫總公司之帳戶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