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5
鑫美利法人戶外幣定存專案
- 專案期間:西元(下同)2026/4/15~2026/12/31止。(額度有限,額滿即止)
- 專案對象:限台新銀行(以下稱本行)個人金融及私人銀行DBU法人客戶,且持有外幣綜合存款帳戶者。
- 資金限制:「外幣存款新資金」或「換匯資金」,資金定義說明如下:
- 外幣存款新資金:承作日之前一營業日於本行往來之「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較2026/3/31之淨增加部分,扣除專案起始月份起已承作本專案、外幣定存議價方案或本行其他外幣存款專案之金額。
- 換匯資金:申請人於2026/4/1(含)後以新臺幣或其他幣別換匯為承作本專案幣別之資金。
- 利息給付方式:每日計息、每月承作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例假日,將順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
- 承作通路:限臨櫃。
- 專案優惠年利率:
註:客戶實際適用利率以「承作當時」本行牌告利率加碼1.5%後為客戶適用之利率,承作完畢後如牌告有異動不影響原已承作之專案所適用利率。
提醒: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本金返還時,轉換回原幣資產(包含新臺幣)時可能產生低於原始本金之匯兌風險,請審慎考量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後辦理。
注意事項:
- 本專案資金來源限「外幣存款新資金」或「換匯資金」,且承作本專案單筆金額須達美元5,000元(含)以上,資金定義如下說明:
(1)外幣存款新資金:申請人於台新銀行(以下簡稱本行)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於本行往來之「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較專案開始日之前一月份月底最後營業日(即2026/3/31)「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之淨增加部分,扣除專案起始月份起已承作本專案、外幣定存議價方案或本行其他外幣存款專案之金額。【註1】:上述往來「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包含申請人在本行之外幣活期存款、外幣定期存款、外幣綜合存款、外幣零存整付存款及外幣活/定存專案存款,上述外幣存款總餘額之計算結果依本行系統為準。【註2】:外幣存款新資金計算是以申請人承作專案日之「前一營業日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與「專案開始日之前一月份月底最後營業日承作幣別原幣存款總餘額」進行試算,故若申請人於當日匯入之資金,將於次一營業日才會列入計算。舉例:A公司欲承作鑫美利美元專案,假設A公司於2026/3/31美元總存款為0,直至2026/4/23才由他行匯入美元1萬元,倘A公司此期間無進行其他美元交易,那麼A公司必須於次營業日2026/4/24才會有美元1萬元額度可承作該專案。
【外幣存款新資金舉例說明如下】:B公司欲承作本專案,其於2026/3/31於本行往來之美元存款總餘額為美元10萬元,B公司於2026/4/23匯出美元1萬元至A銀行,再於2026/4/24由B銀行匯入美元1萬元,假設B公司在此期間無進行其他美元交易,那麼B公司2026/4/24的「美元存款新資金」計算說明為:2026/3/31之美元存款總餘額10萬元 – 2026/4/23匯出美元1萬元+2026/4/24匯入美元1萬元=美元10萬元;因2026/4/24美元存款總餘額與2026/3/31同,故本案例無新增美元存款資金可承作本專案。
(2)換匯資金:申請人於2026/4/1(含)後以新臺幣或其他幣別換匯為承作本專案幣別之資金。
- 下列情況資金來源皆不適用本專案所稱「外幣存款新資金」之來源資金:(1)本專案期間將款項匯出至他行後再行匯入/轉入。(2)本專案期間將款項與他人資金互轉再行匯入/轉入。(3)本專案期間將款項透過本行他人帳戶轉入申請人帳戶。
- 本專案優惠於本行收受並核准承作當日生效並享有本專案適用之優惠利率。本專案所提供之利率皆以年利率揭示,實際收益(不考慮匯兌損益)為存入之外幣本金×本專案優惠年利率×實際承作本專案之天數÷360天。
- 本專案適用利率係依客戶承作當時本行美元指定期別固定牌告利率加碼後為客戶適用之優惠利率,倘承作完畢後,本行牌告有異動將不影響已承作專案所適用之利率。【舉例說明】:C公司於2026/4/27參加本行3個月期專案,倘承作當時本行美元3個月期牌告固定利率為1.85%,加碼1.5%後,該筆3個月期專案適用利率則為3.35%,後續若本行於2026/6/22將3個月期美元牌告固定利率調整為1.6%,並不影響C公司原於2026/4/27承作專案所適用之利率,其仍適用3.35%之利率;若C公司於2026/6/22再承作一筆本3個月期美元專案,那麼該筆專案適用的利率為承作當時3個月期牌告固定利率1.6%加碼1.5%,適用的利率則為3.1%,以此類推。
- 本專案之定期存款若申請人於期滿前中途解約者,如存入期間未滿一個月者,不予計息;滿一個月以上者,未付息部分按解約當時本專案當期適用利率依實際存款天數計息,給付八成利息。
- 若申請人承作專案定存後欲透過本行全球數位企金網GB2B進行中途解約,僅限本行營業日9:00~17:00辦理。
- 本專案定期存款種類為綜合定期存款,本行將不另製發存單。
- 本專案定存每日計息、採單利計息,並於本專案定存每月承作相當日付息,如付息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次一營業日付息,遞延期間未付之定存利息,將併於次月付息日付息,並以原該期適用利率計息。【舉例說明】:D公司在2026/4/13參加本行3個月期美元專案,則付息日為每月13日(假設承作當時美元3個月期固定牌告加碼後利率為3.35%),第1次付息日為2026/5/13,計息區間為2026/4/13~2026/5/12,以3.35%計息;第2次付息日為2026/6/13,但2026/6/13遇例假日,遞延至2026/6/15付息,計息區間為2026/5/13~2026/6/12,以3.35%計息,而2026/6/13~2026/6/14屬遞延期間,其定存利息將併於第3次付息日付息;第3次付息日為2026/7/13,計息區間為2026/6/13~2026/7/12,以3.35%計息,依此類推。
- 本專案定存之存款利息亦將計入客戶年度利息收入,依法應由本行代為扣繳者,將依中華民國所得稅法相關規定代為扣繳稅款。
- 本專案定期存款本金到期後不得再行申請本行其他存款專案之優惠利率(除其他存款專案另有約定外)。本專案之定期存款本金於到期後將自動存入申請人之綜合活期存款帳戶,若遇例假日將遞延至下一營業日給付並自動轉入申請人之綜合活期存款帳戶。本專案不可超前起息,亦不可指定定期存款到期日。
- 若申請人中途解約,不得再以相同之資金參加本專案;倘欲再行參加本專案,申請人須於專案期間內另以可承作資金承作本專案,且需另填寫專案申請書。
- 本專案設有額度限制,倘本專案期間截止前,承作量已達總額度,則本行得提前終止本專案。
- 本行保留接受申請人申辦本專案之權利,如有不符合資格或違反法令情事,本行得不予受理,本行因應市場狀況或不可抗力、不可歸責本行之事由保留核准、變更及終止本專案之權利,並得以本行官網(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 )之公告取代對申請人之通知。
※ 參加本專案須留意外幣之孳息及本金返還時,轉換回原幣資產(含新臺幣)時可能產生低於原始本金之匯兌風險,請審慎考量是否符合自身需求後辦理。
※ 專案詳情及限制請洽本行各分行,未盡事項悉依本行官網公告(網址:https://www.taishinbank.com.tw/TSB/personal/ )專案內容為主。
※ 請洽各分行或速撥專線0800-000-456按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