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12/05
活動名稱:信貸撥款抽萬元快閃活動
活動期間:114/11/13~114/11/28
活動辦法:於活動期間內,備齊相關申貸文件向台新銀行申辦信用貸款,符合線上申辦或線上對保,且限制清償期24期(含)以上,並於114/11/28(含)前成功撥款50萬元(含)以上者(申辦日/撥款日以台新銀行系統登載日為準)適用。
- 獎項:NT10,000元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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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取 |
姓名 |
電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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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白O允 |
09*****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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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陳O富 |
09*****8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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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王O中 |
09*****928 |
注意事項:
- 中獎人須下載及填寫「機會中獎回覆函」,並於114/12/12前,將機會中獎回覆函及所需檢附資料掛號(郵戳為憑)寄回至「104臺北市中山區德惠街9-1號1樓」(台新銀行消金產品處信貸活動小組收),抽獎獎項將於中獎人回函資料核對無誤後,預計於114/12/25前回饋至中獎人撥貸帳戶(若為他行本人帳戶將扣除匯款手續費NT$30)。如未於期限內寄回,或領獎所需資料不完整或資訊有誤,則一律視同自願放棄中獎權利,不再另行通知,亦不補發。
- 本活動獎項屬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總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中獎人應將此機會中獎所得列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及申報。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請另行向台新銀行提出申請。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統一編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台新銀行向稅捐機關進行申報作業。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期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且台新銀行不會再進行候補中獎人抽獎。消費者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皆為消費者之義務,概與台新銀行無關。
- 中獎名單、需寄回之相關資料及領獎方式等已公告於台新銀行網站,中獎者不得要求更改獎項或轉讓他人。
- 中獎人資格不符合或違反本活動規定事項者,台新銀行保有取消中獎資格的權利。
- 本活動或其他相關產品詳情內容,可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洽詢,將有專人為您服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