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6
一、【活動期間】:2020/12/20-2021/1/21
二、【活動內容】:不限消費金額,筆筆交易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獲得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舒適客房乙晚住宿券乙張(原價NT$12,000),邀您即刻入住5星喜來登。(不需登錄,限量3名)
三、【中獎名單】:
正取共3名
ID |
姓名 |
S12*****99 |
王O凱 |
S12*****34 |
陳O穎 |
B12*****31 |
劉O中 |
四、【注意事項】:
- 台新銀行將以掛號寄送中獎通知專函至持卡人留存於台新銀行之信用卡帳單地址,中獎人須配合填妥隨函所附「機會中獎回覆函」及檢附相關文件,於2021/4/26前掛號郵寄至「114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207號3樓 台新銀行消費經營部 歲末狂歡 我來買單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始得領取贈品。
- 「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舒適客房住宿券」使用規範與限制說明:
(1) 本券為贈品,不具現金價值;使用期間自2021/1/1至2021/12/31止,逾期失效。
(2) 憑券享雙人入住台北喜來登大飯店舒適客房乙晚。
(3) 本券不適用於2021台北國際電腦展、2021國際扶輪台北年會、2021台北國際自行車展覽會、2021/12/24至12/25、2021/12/28至2021/12/31。展覽期間如有異動,以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台北世貿中心與南港展覽館及台北國際會議中心等之網站公告訊息為準。
(4) 須事先訂房並於訂房時告知飯店持有此券。飯店視訂房狀況給予房間,敬請儘早預訂。並於辦理入住時出示並由飯店收回此券。若不克前來,須於入住日三天前來電取消。 (訂房專線:台北喜來登飯店02-2321-5511轉訂房中心)
(5) 本券不適用萬豪旅享家(Marriott Bonvoy Program)積分累積,住宿夜數累計及福利。
(6) 入住時間為下午3點後,退房時間為翌日中午12點前。
(7) 本券可轉贈,且須遵守台北喜來登大飯店之使用相關規範,台北喜來登大飯店就本券之相關疑義具有最終解釋權。 - 本活動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預扣稅金後始得領取贈品,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台新銀行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
- 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