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4
【活動期間】:2020/12/29-2021/2/28
【活動內容】:
2020.12.29~2021.2.28至丁丁藥局、大樹藥局;
2020.1.15~2021.2.28至佑全保健藥妝、健康人生藥局、GNC保健品牌
刷台新信用卡消費不限金額筆筆消費享乙次「中華e-Moving電動機車EM50」(市價NT$45,000)抽獎機會
每月抽出乙台,共2台。
*1月消費計算區間:2020/12/29-2021/1/31、2月消費計算區間:2021/2/1-2021/2/28
【中獎名單】:
正取共2名
中獎月份 |
身分證字號 |
姓名 |
2021/1 |
M22*****14 |
紀O倢 |
2021/2 |
A22*****86 |
陳O儒 |
備取共4名
中獎月份 |
身分證字號 |
姓名 |
2021/1 |
D22*****20 |
曹O婷 |
2021/1 |
U12*****37 |
藍O軒 |
2021/2 |
A12*****88 |
吳O翰 |
2021/2 |
O10*****20 |
張O禎 |
【注意事項】:
- 台新銀行將以持卡人留存於台新銀行之信用卡帳單地址掛號寄送專函通知中獎人,中獎人須配合填妥隨函所附「機會中獎回覆函」及檢附相關文件且於2021/4/29前掛號郵寄至「114臺北市內湖區舊宗路二段207號3樓台新銀行「台新銀行-牛保安康五大藥局抽獎活動小組」收(以郵戳為憑)。
- 台新銀行收到中獎人【機會中獎回覆函】後,將轉交【機會中獎回覆函】予本活動協辦單位全國旅行社,全國旅行社確認相關文件資料無誤後將於2021/5/7前請e-Moving門市人員與您聯繫並協助您於2021/5/31前領取「中華e-Moving電動機車EM50」乙台。本獎項不得要求兌換其他商品、折換現金或轉讓予他人,其他使用限制及規範詳台新銀行或全國旅行社官網公告為準。
- 本活動屬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預扣稅金後始得向全國旅行社領取獎品,並配合全國旅行社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全國旅行社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
- 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