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獎公告】第三季海外網購刷台新Visa信用卡 再抽iPhone SE活動

2020/11/06

【中獎公告】第三季海外網購刷台新Visa信用卡 再抽iPhone SE活動

台新銀行Visa信用卡卡友於活動時間2020/7/1-2020/9/30,海外線上消費單筆滿新台幣$3,000可獲得一次抽獎機會,單筆滿新台幣$6,000,可享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累計。獎品為iPhone SE 128G,共計20台。

※企業卡不適用。

※排除iTunes、Google及淘寶網消費。

【中獎名單】

序號 身分證字號 姓名
1 A123XXXXX7 洪○行
2 B220XXXXX3 白○芬
3 N125XXXXX2 陳○安
4 O100XXXXX7 顏○憲
5 R221XXXXX8 陳○玲
6 N222XXXXX4 林○伶
7 P222XXXXX0 蔡○紐
8 P221XXXXX2 莊○媛
9 D121XXXXX4 邱○沂
10 F226XXXXX4 盧○婷
11 K220XXXXX4 李○珊
12 F125XXXXX2 陳○靖
13 T123XXXXX7 劉○華
14 S123XXXXX3 王○凱
15 J120XXXXX3 鄭○傑
16 F228XXXXX1 江○容
17 L123XXXXX7 陳○評
18 S224XXXXX8 蔡○妤
19 A126XXXXX9 屠○翔
20 B222XXXXX7 黃○怡

【注意事項】

1.本活動限台新Visa信用卡海外線上消費始享抽獎資格。本活動所稱「海外線上消費」指於活動期間內於國外購物網站、訂房網刷卡並有收取「國外交易服務費」的帳單交易方適用,海外消費金額認定將以轉換為新臺幣之帳單列示金額計算(不含iTunes、GOOGLE及淘寶網交易、國外交易服務費、預借現金和賭場之取現交易),本活動外幣交易定義以台新銀行認定為準。
2.本活動消費交易日需於2020/7/1~2020/9/30且廠商請款入帳日於2020/10/15前之新增消費始得計算。交易筆數與金額之認定與計算順序係以持卡人消費入帳日排序為準。若符合本活動條件之個別交易,於日後有發生退貨、爭議而暫停付款、逾期入帳或因其他原因退刷消費款項等情形者,均將於本活動計算範圍中扣除。
3.抽獎次數計算說明:活動期間2020/7/1~2020/9/30單筆消費滿新台幣$3,000,即可享1次抽獎機會,單筆滿新台幣$6,000,可享2次抽獎機會,以此類推累計。
4.抽獎說明:台新銀行將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人,中獎名單將公告於台新銀行網站 https://www.taishinbank.com.tw,並依中獎人信用卡帳單地址掛號寄送「中獎通知函」。中獎人若同意贈品相關使用規定,須於中獎通知函規定之回覆日前,以掛號回覆機會中獎回覆函,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贈品預計於領獎手續完成後,以簡訊或電話通知等方式,提供中獎人得獎序號,得獎者再至指定網站www.bestgifts.tw 選購指定產品,輸入得獎序號,即可完成兌獎。
5.本活動贈品由Visa提供,贈品以實物為準。台新銀行非相關禮贈品製造者。若非其本身瑕疵,恕無法辦理退換服務,如因使用贈品友任何疑慮,由贈品之製造廠商負責。
6.如有以下行為,台新銀行將排除本活動之抽獎資格:持卡人將同一商品或服務刻意分拆多張簽單;非持卡人本人於現場交易,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 、虛偽交易或有任何違反誠信原則之交易等。台新銀行有權檢視各交易行為,如有涉及蓄意人為操作等不正當行為之持卡人,視同放棄參加抽獎資格,台新銀行保留對該等人員追究相關法律責任之權利。
7.抽獎活動為機會中獎,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NT$1,000整,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所得贈品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稅金(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預扣稅金後始得贈品與刷卡金,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另須提供姓名、身分證字號、戶籍地址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以供台新銀行向稅捐機關進行年度列單申報作業。
8.倘持卡人於刷卡金回饋前,因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或因其他原因致須退還消費款項,或所持信用卡有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等情事,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
9.活動期間,台新銀行得依刷卡交易種類,增加本活動適用範圍及其抽獎機會與次數,併入本活動辦理。
10.其他未盡事宜,詳見台新官網公告,悉依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辦理。台新銀行保留隨時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活動資格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