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TLAC債券 具損失吸收能力(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以專業投資人為限,自2020年9月11日(含)起生效。

2020/09/21

親愛的貴賓客戶, 您好:

 

感謝 您對台新銀行長期的支持與愛護。在此,向 您報告,本行自2020年9月11日(含)起,具損失吸收能力債券(Total Loss Absorbing Capacity,簡稱TLAC債券)相關條件之海外債券產品僅限專業投資人申購,既有庫存客戶之贖回權益則不受影響。

 

 

相關調整之產品列表請參考附件

若您持有相關之產品,建議您檢視該等產品的風險等級是否符合您目前的投資目標、偏好及風險承受能力。若有任何疑問,請洽 您所屬的理財專員或財務顧問,若 您對信託資金餘額有進一步之需求,亦可透過 您所屬的理財專員或財務顧問,向本行申請 您個人的『信託資金餘額證明書』。若 您對本債券有任何的建議,非常歡迎 您打電話至本行客戶服務暨申訴專線(02)2655-3355。最後,再次感謝 您選擇投資本債券,也預祝 您獲得滿意的報酬。

 

*「規劃型金錢信託」客戶之相關事宜,請洽詢 您所屬之理財專員。

 

敬祝

時祺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信託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