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匯】非本行售出旅支受理限制公告

2013/12/31

【非本行售出旅支受理限制公告】
親愛的客戶 您好,

 

非常感謝您對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下稱本行)的愛護與支持,本行為配合他國作業準則,預計自103年3月1日起,
如辦理非本行售出之旅行支票託收金額達USD25,000元(含)以上者,辦理人需提示原始購買憑證,本行方得受理。

 

以上相關調整若造成您的不便,本行深感抱歉。

上述的業務調整事宜,本行訂於102年12月31日開始於本行網站或各分支機構營業場所進行公告以代通知。
並於公告兩個月後正式實施。您可隨時點選連結參考台新國際商業銀行網站ww.taishinbank.com.tw【外匯-最新消息】,
或撥電話至本行各分行及客戶服務中心(02)2655-3355按2洽詢,我們會將最新服務訊息即時告
知,謝謝您的支持!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
敬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