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控/台新銀行新聞稿:台新銀行記名式悠遊聯名卡上路,享掛失退費服務

2012/03/28

(2012/03/27) 為保障持卡人權益,從4月1日起,台新銀行針對新發行的悠遊聯名卡的悠遊卡功能改為記名式,提供持卡人卡片掛失的服務,持卡人只要提供相關資訊給銀行以及 悠遊卡公司,就可以享有掛失退費的服務。

 

台新銀行支付金融處資深副總夏敏蘭表示,現行悠遊聯名卡中的「悠遊卡」預設為無記名式,因此,若持卡人遺失卡片,儲值在悠遊卡內的金額將會遺失,而這張卡 片遺失時,不論信用卡有沒有完成掛失手續,儲存在悠遊卡內的儲值金額將無法返還或賠償,需要等到卡片到期後,按悠遊卡公司系統紀錄的最後儲值餘額退還到信 用卡帳上,但若餘額為負值時,這筆負值款項將視為一般消費款,向持卡人收取。 夏敏蘭表示,4月1日起,新申辦的悠遊聯名卡均為記名式,持卡人需同意銀行在核發卡片時提供個人基本資料包括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行 動電話、電子信箱及通訊地址給悠遊卡公司,以提供持卡人相關服務。 記名式悠遊聯名卡完成掛失手續6小時內,悠遊卡扣款被冒用所發生的損失,由持卡人自行負擔,完成掛失手續6小時後被冒用所發生的扣款及自動加值交易損失, 則由悠遊卡公司負擔。儲值餘額將按悠遊卡公司掛失後6小時系統紀錄,於完成掛失手續後約20個工作日內退還至持卡人信用卡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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