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戶重要權益通知-本行行員禁制事項

2023/08/10

親愛的客戶,您好:

  感謝您長期以來對台新銀行的支持,保護您的帳戶安全一直是我們最重要的責任。為保障您的權益,台新除嚴格規範行員須正確行事,提醒您應妥善保管印鑑、存摺、取款條、金融卡及各項銀行密碼,不可交付他人或本行行員保管;如果您到銀行辦理交易,也請您務必親臨櫃台完成。最後,請您隨時檢視自己的帳戶往來狀況,切勿私下交付現金予理財專員或依理財專員指示將款項匯入他人帳戶,並應定期檢視對帳單投資內容及損益是否正確以保障您自身的權益。

 

基於保護客戶立場,台新銀行依據相關規範,嚴禁行員有下列行為:

  1. 嚴禁行員代客戶保管印鑑、存摺、取款條、金融卡,或取得客戶各項業務帳號/密碼,或私自保管客戶已簽章之空白取款條或商品申請文件等。
  2. 嚴禁行員建議、勸誘或暗示客戶填寫不實資料,或擅自偽造、變造或塗改、修正客戶之申請文件或各項交易所提供之資料,如取款條、約定書等,或偽冒客戶、主管、同事的簽章於文件上。
  3. 嚴禁行員未依本行程序擅自製作廣宣物,或提供任何保證文件給客戶。
  4. 嚴禁行員推介、銷售或轉介非屬本行提供、銷售及未經主管機關核准、核備或備查之商品或服務,或勸誘客戶轉換居住身分於國際金融業務分行開戶,或協助客戶未於我國設有據點之外國金融機構介紹及在未出境的情形即完成海外帳戶之開設及相關金融服務。
  5. 嚴禁行員鼓勵或勸誘客戶以借貸、舉債等方式進行理財投資或購買保險商品,或以保本、保證獲利等話術推介客戶金融商品;或以約定由本行或行員提供特定利益、對價或承擔損失為條件,推介客戶投資於特定金融商品。
  6. 嚴禁行員為獲取佣金或達成業績目標,勸誘客戶於短時間內以異常頻率多次申贖或轉換投資標的。
  7. 嚴禁行員接受客戶以通訊軟體進行交易指示(包含但不限於申購、贖回或轉換) 。
  8. 嚴禁行員擅自代客戶或代理客戶進行任何銀行交易,包含但不限於臨櫃交易或網路/行動銀行交易。
  9. 嚴禁行員代客戶臨櫃辦理業務(包含但不限於存款、提款、轉帳、其他金融交易等) 。
  10. 嚴禁行員於電腦、筆電、手機、平板等各種載具,代客戶操作網路銀行、行動銀行、電話銀行及自動櫃員機等辦理轉帳、申購/贖回/轉換基金、投資商品、投保保險、申辦貸款、信用卡或提領現金等交易;或代客戶設定或變更網路銀行與行動銀行之密碼。
  11. 嚴禁行員提供自製對帳單,或代為收受、領取對帳單。本行對帳單統一由本行以客戶約定方式定期寄送,請您定期檢視對帳單,如您發現對帳單所載資訊與行員說明不一致時,請以本行寄送之對帳單所載資訊為主,並盡速向本行主管提出詢問。
  12. 嚴禁行員要求客戶將對帳單、各項文書或交易憑證寄送至分行所在地、非客戶本人的通訊地址或電子信箱。更不得以分行所在地、行員或第三人之地址或私人電子郵件信箱,作為客戶聯絡方式或寄送各項文件(包括但不限於交易憑證或對帳單)之送達地址/信箱,或代客戶收受/領取網路銀行密碼單、對帳單等需親領之文件。
  13. 嚴禁行員與客戶有私人財務或借貸等不當資金往來行為,或要求客戶以臨櫃、ATM提領現金交付,或將自身或第三人帳戶提供客戶作為私人交易或移轉資金之使用。
  14. 嚴禁行員向客戶或業務往來之第三人直接或間接要求、期約或收受不當利益或金錢往來,包含巧立名目收受本行規範外之費用、報酬或利益。
  15. 嚴禁行員利用他人帳戶移轉客戶資金或借出帳戶供他人使用。
  16. 嚴禁行員違反客戶的指示,不當處分或侵占客戶的財產。
  17. 嚴禁行員受理代辦公司貸款案件;或將客戶的資料以任何形式交付予與業務無關之第三人。
  18. 嚴禁行員以購買房貸壽險商品、其他投資商品,作為貸款之搭售條件或於貸款過程中不當勸誘或有其他不當搭售行為。
  19. 嚴禁行員以錯價、放佣或其他不當折減保險費之方法向客戶招攬保險業務。
  20. 嚴禁行員有其他違反法令規範之行為,或未依規定流程辦理業務。

若您發現本行行員有以上行為,或您與本行之交易事項、或對於行員的說明有任何疑慮時,請您主動向本行主管反應,或直接致電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02)2655-3355或於營業時間致電本行客戶意見反映專線(02)2700-3166進行查詢與確認,謝謝您的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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