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款人存保權益

2013/01/21

本行已參加中央存款保險,自民國100年1月1日起,每一存款人在國內同 一家要保機構之存款本金及利息,合計受到最高保額新臺幣300萬元之保障。

一、存款保險保障範圍
依「存款保險條例」第12條規定,存款保險標的以中華民國境內存款為保險範圍。

受存款保險保障之存款

支票存款
活期存款
定期性存款
依法律要求存入特定金融機構之轉存款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承保之存款

未受存款保障之存款

可轉讓定期存單
各級政府機關之存款
中央銀行之存款
收受存款金融機構間之同業存款
銀行所設之國際金融業務分行收受之存款
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不予承保之存款

有關存款保險相關說明,請參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存款人權益保障」專區

二、防制金融詐騙宣導
1.詐騙集團常以篡改金融機構電話號碼方式冒用行騙籲請民眾提高警覺 - 近來詐騙集團常篡改金融機構總機號碼、客服代表號或傳真機電話,使民眾無從查證而受騙,提醒民眾來電如帶「+」號開頭係篡改顯示號碼冒用,請民眾務必親自查證,避免受騙。
2.切勿輕信及委託代辦公司,以免受騙上當! -台新銀行提醒您,貸款均需要本人親自向銀行辦理,如辦理貸款時,遇有要求「先匯款」或「收取服務費用或報酬」者即應屬代辦公司之行徑,請務必提高警覺, 本行無任何貸款委外行銷或代辦單位,如有任何貸款需求,請就近與本行營業單位聯絡,切勿輕信及委託代辦公司,以免受騙上當!
3.金管會防制詐騙專區

 

相關連結:

存款業務總約定書

存款計息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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