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國際商業銀行交易爭議處理

2016/12/28

一、為強化客戶權益保護,本行於總行設置客戶申訴事件專責處理單位(下稱專責單位),俾就客戶訴求有效溝通與解決。
二、客戶得透過以下方式向本行提出申訴,本行將了解申訴事由,公正詳實查明原委後向客戶說明或函覆,並留存處理紀錄。本行各單位皆得為受理
        單位,倘客戶對於申訴事件之處理結果仍有疑慮或不採納受理單位建議之解決方案,受理單位得將客戶申訴事件通知由總行專責單位接續協調
        處理。客戶申訴事件調查期間客戶亦得透過原反映管道向本行查詢處理進度。
(一)電話
客戶可透過本行24小時客戶服務專線(02)2655-3355或總行客戶意見處理專線(02)2700-3166致電本行,本行將由專人接聽、紀錄並處理客戶反映意見。
(二)網路郵件
客戶可透過網路電子郵件方式或於本行網站客服中心之「線上留言」反映意見。
(三)書面郵件
客戶可透過書面郵件向本行反映意見。書面郵件內容應記載客戶姓名、聯絡地址、聯絡電話等基本資料,並詳述具體事由,以利本行續行處理。
(四)親臨分行
客戶可於營業時間向本行各分支機構人員反映意見,由該分支機構主管協助處理客戶訴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