兌點滿額贈全家購物金50元,新朋友來兌點享台新Point回饋

活動期間

2026/03/25 ~2026/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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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期間】

臺灣時間2026/03/25至2026/04/30

 

【活動辦法】

 活動一|兌點滿額贈全家購物金50

活動期間於Richart Life APP累積使用台新點數800點換全家Fa點,前2,000名享全家購物金50元,額滿為止。

 

 活動二|新朋友,首次單筆兌換滿額領台新Point 10

  1. 本活動適用客戶為2026/1/1-2026/3/24從未使用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客戶參加。
  2. 上述客戶於活動期間內,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點(含)以上兌換全家Fa點,前5,000名享台新Point 10點,額滿為止。

  1. 活動一兌點滿額贈全家購物金50元
  • 活動期間內,於Richart Life APP累積使用台新點數800點換全家Fa點,前2,000名享全家購物金50元,每身分證統一編號限回饋乙次。數量有限,額滿為止。
  • 上述贈品將以電子序號提供,並發送至參加者留存於台新銀行之手機號碼,若留存之手機號碼不正確或電子序號如逾期未使用,恕不補發。各活動回饋名額依公告內容為主,恕不接受個案申請回饋。
  • 活動檢核及贈品發送預計於2026/06/30前完成。
  1. 活動二|新朋友,首次單筆兌換滿額領台新Point 10點
  • 本活動適用客戶為2026/1/1-2026/3/24從未使用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客戶參加。適用客戶於活動期間內,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點(含)以上兌換全家Fa點,前5,000名享台新Point 10點。
  • 不符合適用客戶規則者恕無法另行提供回饋,亦不得申請個案方式回饋,實際規則檢核以台新銀行留存資料為準。
  • 活動檢核及贈品發送預計於2026/06/30前完成。
  1. 台新Point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將依台新銀行實際作業時間為準,如資格不符或超過領取上限恕無法回饋台新Point,亦不另行通知。
  2. 活動一、二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參加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舉辦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贈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參加者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參加者需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參加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3. 參加本活動嚴禁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台新Point。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主辦單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4. 本活動參加者須於活動與回饋期間具備有效Richart Life APP與全家會員資格,方可獲得回饋。倘贈獎人於活動回饋前,發生以下事項,則不符合回饋資格,且不另行通知:產生簽帳爭議而暫停付款、停卡、掛失不補發、不續卡、遲繳、欠款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者、解除 Richart Life APP之會員資格。
  5. 除台新點數外,台新銀行非活動贈品之製造者或服務提供者,且與贈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贈獎人如因使用各項贈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逕洽各該贈品或服務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
  6. 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Richart Life官網或Richart Life APP進行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之。
  7.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入或兌換點數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台新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8.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注意事項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0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