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2/01 ~2026/03/31
Richart Mart好禮雙重送
台新卡友交易滿額就有機會拿iPhone 17與全家禮物卡
一、活動對象:Richart Life會員
二、活動期間:臺灣時間 2026/2/1-2026/3/31
三、活動辦法:
- 活動期間至「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當月完成任一筆訂單(正式訂單)金額滿新臺幣200元以上,即可獲Apple iPhone 17 256GB(市價NT$29,900)之當月抽獎資格(2026年、2月、3月,每月抽出1名,共2名)。
※回饋資格:
依Richart Mart商城系統訂單結帳月份判定為準,當月有成功訂單之會員ID享有當月抽獎機會乙次,退貨訂單將不計入抽獎資格。 - 活動期間於Richart Life成功領取當月「Richart Mart滿NT$500贈 活動優惠券」,並於當月完成「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任一筆正式訂單金額滿新臺幣500元以上,即獲得「全家禮物卡(電子序號)50元」一份。 (2026年、2月、3月,每月限額1,200名,共2,400名)
※回饋資格:
依據當月成功領取「Richart Mart滿NT$500贈 活動優惠券」,依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系統訂單結帳月份判定為準,本活動每月限額1,200名,同一個優惠券活動之每一購買會員ID每月回饋限乙次,退貨訂單將不計入回饋資格。
3. 活動期間於Richart Life成功領取當月「Richart Mart滿NT$5,000贈 活動優惠券」,並於當月完成「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任一筆正式訂單金額滿新臺幣5,000元以上,即獲得「全家禮物卡(電子序號)500元」一份。(2026年、2月、3月,每月限額60名,共120名)
※回饋資格:
依據當月成功領取「Richart Mart滿NT$5,000贈 活動優惠券」,依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系統訂單結帳月份判定為準,本活動每月限額60名,同一個優惠券活動之每一購買會員ID每月回饋限乙次,退貨訂單將不計入回饋資格。
※優惠券領取:
於Richart Life指定期間進入「優惠專區」>查看「搶好康先領券」>即可領取「Richart Mart滿額贈全家禮物卡優惠券」,領取成功即代表符合資格,若優惠券額滿,即表示已領取完畢。
注意事項:
1. 本活動需於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完成交易,限使用台新信用卡(不限卡別)、台新Pay(需綁定台新信用卡)或以台新Point、台新Point(信用卡)折抵付款。上述付款方式皆須搭配使用台新信用卡享回饋資格,或以台新Point/台新Point(信用卡)純點折抵消費皆可享回饋資格。
2. 【iPhone 17抽獎活動說明】
(1) 抽獎資格:活動期間當月於Richart Mart (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完成任一筆訂單總額滿新臺幣200元,即可獲得當月份抽獎資格乙次。
(2) 贈品規格:Apple iPhone 17 256GB (官網售價NT$29,900),顏色隨機配送(每月1名、總額共2名)。
(3) 每一會員ID每月限獲得抽獎資格乙次,本活動資格將依活動期間內於Richart Mart商城(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完成訂單結帳月份檢核為準。
(4) 抽獎說明:符合抽獎資格者,每人每月限乙次中獎機會,台新銀行預計於2026/05/30前以電腦隨機抽出中獎人,中獎名單將公告於台新銀行網站https://www.taishinbank.com.tw 。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辦理為準。中獎人若同意贈品相關使用規定,須於台新銀行官方網站下載「機會中獎回覆函」,並依機會中獎回覆函規定之回覆日前,連同應檢附文件以掛號回覆機會中獎回覆函至指定地址,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5) 台新銀行非活動獎品之製造者或服務提供者,且與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人如因使用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逕洽各該獎品或服務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活動獎品時若遇停產、缺貨等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正常出貨時,台新銀行有權得以其他等值品項替代。
(6) 本活動獎項屬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人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總額若超過新臺幣 1,000 元者,應列入中獎人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中獎人應將此機會中獎所得列入年度綜合所得計算及申報。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 94-1 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中獎人有需求,請另行向台新銀行提出申請。中獎人參加本任務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台新銀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稅捐機關提出申訴。
3. 【全家禮物卡贈獎活動說明】
(1) 贈獎資格:當月領取「Richart Mart滿額贈全家禮物卡優惠券」成功,並於當月至Richart Mart (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完成單筆訂單總額超過新臺幣500元與新臺幣5,000元,即可獲得贈獎資格,同一個優惠券活動之每一會員ID每月限贈獎資格乙次。
(2) 贈品規格:全家禮物卡50元(電子序號) (每月1,200名、總額共2,400名);全家禮物卡500元(電子序號) (每月60名、總額共120名)
Richart Life領取優惠券說明:
(3) 「Richart Mart滿NT$500贈 活動優惠券」:
2026/2/23-2026/2/28開放領取限量名額1,200名之「Richart Mart滿NT$500贈全家禮物卡優惠券(2月)」,適用2026年2月份Richart Mart之成功交易訂單;2026/3/26-2026/3/31開放領取限量名額1,200名之「Richart Mart滿NT$500贈全家禮物卡優惠券(3月)」,適用2026年3月份Richart Mart成功交易訂單。領取當月優惠券成功,即代表獲得當月回饋名額資格,優惠券若已額滿或未成功領取者,恕無法獲得回饋資格。
(4) 「Richart Mart滿NT$5000贈 活動優惠券」:
2026/2/23-2026/2/28開放領取限量名額60名之「Richart Mart滿NT$5,000贈全家禮物卡優惠券(2月)」,適用2026年2月份Richart Mart之成功交易訂單;2026/3/26-2026/3/31開放領取限量名額60名之「Richart Mart滿NT$5,000贈全家禮物卡優惠券(3月)」,適用2026年3月份Richart Mart成功交易訂單。領取當月優惠券成功,即代表獲得當月回饋名額資格,優惠券若已額滿或未成功領取者,恕無法獲得回饋資格。
(5) 本活動為事後回饋,依當月成功領取活動優惠券與當月完成Richart Mart(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單筆交易任一筆滿新臺幣500元之正式訂單 (未退貨訂單)計算活動資格;單筆交易任一筆滿新臺幣5,000元之正式訂單 (未退貨訂單)計算活動資格。同一個優惠券活動之每一會員ID每月限回饋乙次,本活動回饋資格將依活動期間內每月於Richart Mart(包含宅配商品、享樂券、即享券)完成訂單結帳月份檢核與領取優惠券成功為準。台新銀行預計於2026/05/30前將全家禮物卡簡訊序號發送至客戶留存於台新銀行之手機號碼。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辦理為準。
(6) 台新銀行非活動獎品之製造者或服務提供者,且與獎品或服務之提供廠商並無任何代理或合夥關係;中獎人如因使用各項獎品或服務發生任何爭議,請逕洽各該獎品或服務之實際製造或提供廠商處理。活動獎品時若遇停產、缺貨等不可抗力因素而無法正常出貨時,台新銀行有權得以其他等值品項替代。
(7) 本活動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參加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舉辦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參加者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參加者需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參加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4. 本活動回饋資格不得轉讓予他人,或要求變更回饋內容或折換現金等。
5. 符合活動資格者須於活動、回饋與領獎完成期間具備有效Richart Life APP會員資格,方可獲得回饋。
6. 本活動之Richart Mart (宅配商品、享樂券)銷售商品由康太數位所提供,台新銀行與康太數位並無代理或保證關係,台新銀行僅為優惠活動資訊之揭露,相關產品或服務按康太數位之規定,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動。台新銀行與康太數位保留變更及解釋本活動權利;本活動之Richart Mart (即享券)銷售商品由宜睿智慧所提供,台新銀行與宜睿智慧並無代理或保證關係,台新銀行僅為優惠活動資訊之揭露,相關產品或服務按宜睿智慧之規定,情況可能會有所變動。台新銀行與宜睿智慧保留變更及解釋本活動權利。
7. 本活動嚴禁參加者使用不當方式進行干擾,如經台新銀行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之資格。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之個人,台新銀行將追究其法律責任。台新銀行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或Richart Life APP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之。
8.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領取優惠券及交易之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台新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9.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如有未盡事宜,以台新銀行官網為準;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023-123。
謹慎理財 信用至上
差別循環信用利率:一般消費及預借現金為2.88%~15%,依電腦評等而定。循環利率之基準日為115/1/2。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金額3.5%+NT150元。單筆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5%~15%。帳單消費分期各期分期利率換算總費用年百分率為6.25~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