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01 ~2026/03/31
一、活動對象:在台新銀行實體ATM完成指定交易之「台新Point」會員客戶。
※台新Point會員可依「身分證字號」或「晶片金融卡帳號」作為點數累積之依據。
※他行帳戶僅能以單一金融卡帳號進行交易累積點數,無法歸戶合併累積點數。
二、活動期間:2026/01/01-2026/03/31(點數兌換期限:2027/03/31)
三、活動內容:
1.活動期間「台新Point」會員在台新銀行實體ATM完成指定跨行交易(存/提款、轉帳、繳費)或外幣現鈔提款交易,即可參加「台新Point」集點活動;累積點數可兌換全家/OK二家便利商店購物金、楓康超市購物金及3項兌換服務(信用卡消費折抵/點兌點/兌好物)。
2.交易回饋點數說明:
(1)ATM跨行交易(含:跨行提款、跨行轉帳/繳費)「每月交易」累計滿5筆(含)以上,每筆回饋3點(含第1~4筆)。
※每月次數單獨計算不累計至次月。
※轉帳、繳費交易金額需NT1,001元(含)以上。
※台新帳號若已享有台新銀行跨行交易免手續費優惠,將不予回饋台新Point,非台新帳號無此限制。
(2)ATM跨行存款及外幣現鈔提款,每筆回饋5點(不併入累計)。
- 實體ATM通路適用特定帳務交易內容及相關回饋條件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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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定交易類別 |
指定交易項目 |
點數回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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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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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帳、繳費 ※交易金額NT1,001元(含)以上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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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提款 ※自 2025年11月起,配合行政院「普發現金10,000元」政策,他行客戶於台新銀行ATM 領取普發現金10,000元(跨行提款免手續費),將不予回饋台新Point。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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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卡提款 ※台灣PAY無卡交易不予回饋台新Point。 ※自 2025年11月起,配合行政院「普發現金10,000元」政策,他行客戶於台新銀行ATM 領取普發現金10,000元(跨行提款免手續費),將不予回饋台新Point。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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跨行存款 ※逐筆回饋,不併入每月滿五筆計算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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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匯交易 |
外幣提款(新臺幣帳戶) ※逐筆回饋,不併入每月滿五筆計算 ※外幣提款交易含 本行客戶→持本行金融卡自「新臺幣帳戶」提領外幣現鈔。 他行客戶→持他行金融卡自「新臺幣帳戶」提領外幣現鈔。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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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幣提款(外幣帳戶) ※逐筆回饋,不併入每月滿五筆計算 ※外幣提款交易含 本行客戶→持本行金融卡自「外幣帳戶」提領外幣現鈔。 |
5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