卡友推薦新戶,消費達檻每卡享300點!

活動期間

2025/07/09 ~2025/08/31

交個朋友👋300到手

MGM-線上辦卡BN2

活動期間2025/7/9-2025/8/31

活動對象

  • 推薦人:台新卡友推薦親友(限新戶)透過推薦人專屬連結申辦台新信用卡正卡任一張
  • 被推薦人:新戶透過指定親友連結申辦指定台新信用卡 

❤️推薦禮:

  • 推薦人於活動期間推薦1人成功申辦台新信用卡正卡任一張,且推薦人任刷1筆不限金額消費,推薦人即可獲得推薦禮每卡300點台新Points(信用卡)。推薦2人需任刷2筆,以此類推。

❤️新戶首刷禮:

  • 被推薦人(新戶)於核卡後30天內任刷1筆,可享100點台新Points(信用卡)。

活動內容:台新信用卡卡友推薦新戶透過專屬連結於活動期間申辦台新信用卡正卡任一張,且新戶於2025/9/15(含)前核卡成功,推薦人和被推薦人達以下門檻即可獲推薦禮或新戶首刷禮。

適用卡別:台新銀行所有信用卡(環球/亞洲無限卡、賓士卡、smart悠遊御璽卡除外)

【注意事項】

  1. 參加資格:

【推薦人】

  • 推薦人需為已持有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正卡者(環球/亞洲無限卡、賓士卡、smart悠遊御璽卡除外)。
  • 凡推薦新戶,且被推薦人成功核卡,推薦人於2025/9/30前按推薦人數(N)刷1*N筆消費(不限金額)且該交易須2025/10/15前入帳始符合獲贈資格,享每卡300點台新Points(信用卡);

例如:小玫推薦4位新戶好友申辦台新玫瑰Giving卡,其中3位新戶好友於2025/9/15(含)前核卡,且小玫需於2025/9/30前使用其台新信用卡任刷3筆,完成便獲得900點台新Points(信用卡)回饋。

【被推薦人】

  • 被推薦人須為新戶,指申請日前六個月內未持台新銀行信用卡正卡者。
  • 於2025/7/10-2025/8/31透過推薦人指定連結申辦台新銀行任一信用卡,且於2025/9/15(含)前核准(以台新銀行系統資料為準),活動回饋檢核時需仍為有效卡。
  • 被推薦人需核卡後30天內任刷1筆(不限金額),可享100點台新Points(信用卡)。
  1. 回饋說明:

【推薦人】

  • 參加此推薦活動,即視為您同意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及各類所得扣繳稅率標準,就本活動推薦人贈品所得向國稅局為申報及扣繳,推薦人若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於台新銀行年度累積領取贈品價值(包含參加台新銀行其他行銷活動)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台新銀行將依上述法令就贈品所得申報主管稽徵機關。若贈品之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推薦人需自行負擔10%稅額(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無論金額多寡,依法扣繳20%稅額)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預扣稅金後,始得領取贈品,贈品一經領取恕無法退還,未於期限內領取贈品視同放棄權利,若您不同意,請勿參加推薦活動。
  • 如推薦人因本次推薦親友獲贈之台新Points(信用卡)未超逾新臺幣1,000元整,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1/30前以簡訊通知推薦人將此台新Points(信用卡)列入年度綜合所得,台新Points(信用卡)預計於2025/11/30前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信用卡點數帳戶。如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2/31前寄送中獎回覆函至推薦人帳單地址,推薦人需於函內記載之回覆截止日前,以紙本方式寄送中獎回覆函予台新銀行指定單位。

【被推薦人】

  • 回饋之台新Points(信用卡)預計2025/11/30前回饋予正卡持卡人信用卡帳戶。
  1. 消費認列邏輯:
    【推薦人】僅認列正卡於2025/7/9~2025/9/30之消費,最晚須於2025/10/15(含)前入帳。
    【被推薦人】僅認列符合參加資格之正卡(即不含附卡)。核卡30天內交易最晚須於2025/10/15(含)前入帳。
    ※不列入計算之刷卡消費項目包含稅(個人綜合所得稅/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等)、燃料費、境外投資平台交易、特約商店分期付款交易及單筆消費分期0利率之交易、信用卡年費、預借現金及其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及其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及其手續費、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調閱簽單手續費、掛失手續費等。如遇有退貨情形,將扣除該筆消費。
  2. 回饋說明:符合回饋資格者將依以下時程回饋台新Point(信用卡),持卡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更換或補發、亦不得要求折換現金、退還溢付款、轉讓。
  3. 回饋時程:預計於2025/11/30前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之信用卡點數帳戶。
  4. 台新Point(信用卡)說明
    • 點數有效期限:有效期限為兩年,期限屆滿後持卡人尚未兌換之點數即失效,持卡人不得再行主張加回點數,台新銀行將於持卡人每年生日月份次月之最後一天,以系統自動清除『持卡人兩年前刷卡交易累積而未兌換之台新Point(信用卡)』。例:正卡人生日為8月份,2025/9/30獲得台新Point (信用卡)2,000點,若未於2年內兌換,將於2027/10/31清除該筆點數。
    • 兌換方式及品項:請至Richart Life網站點數權益及Richart Life網站點數兌換查詢。
  5. 活動回饋檢核時仍為有效卡,始符合回饋贈送資格。持卡人所持之台新銀行信用卡若於回饋檢核時發生停卡、不續卡、遭限制或停止使用或延滯繳款、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等情事者,持卡人將自動喪失回饋資格,台新銀行不另行通知。
  6. 台新銀行保留解釋、變更活動及審核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資格之權利。
  7. 台新銀行保留核准發卡與否,調整額度及信用卡服務內容之權利,不論發卡與否,申請書及所附文件,台新銀行均不予退還。
  8. 除法令有特別規定外,台新銀行保留核准與否以及隨時修改、變更或取消本活動及注意事項內容之權利。
  9. 本活動排除台新銀行各單位業務人員(含信用卡業務DS、貴賓組、電銷同仁TM、分行櫃員OP、理專PB/FA、消金業務AO、薪轉業務CB)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