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兌點滿額享最高4%全家Fa點回饋

活動期間

2025/07/16 ~2025/08/31

『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兌點滿額享最高4%全家Fa點回饋

2. 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7-8月活動_優惠活動 (內文)-1180x415

【活動期間】

臺灣時間2025/07/16至2025/08/31

 

【活動辦法】

 活動一|領券且單筆使用台新點數200點換全家Fa點,享最高4%回饋(可累贈)

於活動期間,單筆使用台新點數200點換全家Fa點50,000點(不含「台新點數全額自動換全家Fa點」),前30,000筆贈全家Fa點2,000點。

※ 單一客戶可累贈,數量有限,額滿為止。

 【加碼抽Marshall 藍牙喇叭乙台
於活動期間,每完成1筆台新點數200點換全家Fa點50,000點(不含「台新點數全額自動換全家Fa點」),即可獲抽獎機會乙次,筆數越多,中獎機率越高。

※ 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0/31前統一以電腦隨機抽出1名中獎人。

 

 活動二|領券且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0點換全家Fa點,享最高10%回饋(單筆)

於活動期間,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0點換全家Fa點125,000點(不含「台新點數全額自動換全家Fa點」),前1,000筆贈台新Point 50點。

※ 每人限回饋乙次,且同一筆交易,不得與活動一重複回饋,額滿為止。

 活動三|限定名單活動,於指定期間完成指定任務,享全家Fami!ce霜淇淋乙支

活動期間內收到活動邀請通知,並於邀請通知刊載之指定期限內,完成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0點換全家Fa點125,000點,前1,000名贈全家Fami!ce霜淇淋乙支(贈品價值NT$49)或等值贈品。限收到活動邀請通知(包含簡訊、推播或電子郵件)之客戶本人參加,轉寄無效。

※ 採事後回饋,每人限回饋乙次,額滿為止。

  1. 本活動為台新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與全家便利商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全家)共同舉辦。

  2. 活動一|領券且單筆使用台新點數200點換全家Fa點,享最高4%回饋
    於活動期間內,於Ricahrt Life APP領取「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 滿額最高享4%回饋」優惠券,且透過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不含「台新點數全額自動換全家Fa點」)單筆使用台新點數200點兌換全家Fa點50,000點,前30,000筆贈全家Fa點2,000點,每身分證統一編號回饋可累贈,活動檢核以活動期間完成兌換之時間排序為準,數量有限,額滿為止,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0/31前完成回饋。
    【加碼抽Marshall 藍芽喇叭乙台】
    (1) 於活動期間,每完成1筆台新點數200點換全家Fa點50,000點(不含「台新點數全額自動換全家Fa點」),即可獲抽獎機會1次,如完成2筆台新點數200點換全家Fa點50,000點,即可獲得抽獎機會2次,以此類推。
    (2) 活動檢核以台新銀行系統判斷與實際作業時間為準。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0/31前統一以電腦隨機抽出1名中獎人,中獎名單將公告於台新銀行網站(https://www.taishinbank.com.tw)。
    (3) 中獎人若同意贈品相關使用規定,須於台新銀行官方網站下載「機會中獎回覆函」,並依機會中獎回覆函規定之回覆日前,連同應檢附文件以掛號回覆機會中獎回覆函至指定地址,若中獎人不願提供相關資料或未依限如期繳納應繳稅額並配合辦理領獎手續等相關事宜者,即視為自動放棄中獎資格。
    (4) 加碼活動屬機會中獎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1,000整,將併入中獎人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若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超過NT$20,010整,中獎人須自行負擔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為20%)並配合台新銀行辦理代扣繳相關事宜。中獎人參加本活動而需支付之任何稅捐係屬中獎人依稅法之規定所需履行之義務,概與台新銀行無關,倘有稅務法令適用之爭議者,概由中獎人自行向稅捐機關洽詢。

  3. 活動二|領券且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0點換全家Fa點,享最高10%回饋
    (1) 於活動期間內,於Ricahrt Life APP領取「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 滿額最高享4%回饋」優惠券,且每月透過台新點數換全家Fa點(不含「台新點數全額自動換全家Fa點」)單筆使用台新點數500點兌換全家Fa點125,000點,前1,000名即可獲得台新Point 50點,每身分證統一編號限回饋乙次。
    (2) 活動檢核以活動期間完成兌換之時間排序為準,且同一筆交易,不得與活動一重複回饋,額滿為止,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0/31前完成回饋。

  4. 活動三|限定名單活動,於指定期間完成指定任務,享全家Fami!ce霜淇淋乙支
    (1) 本活動僅限收到邀請訊息之客戶始符合參加資格,並需依照訊息指定期限內完成指定任務,活動贈品及限額依活動邀請內容發送為準,每人僅限回饋乙次,贈品恕無法提供品項更換,活動檢核以活動訊息指定期間內,完成任務時間順序排序為準,台新銀行預計於2025/10/31前發放贈品。
    (2) 本活動採邀請制,僅限收到邀請通知(包含簡訊、推播或電子郵件)之限定會員參與,贈品與使用效期請依收到訊息之內容為準,不符合限定名單者恕無法另行提供回饋,亦不得申請個案方式回饋,實際名單以台新銀行留存資料為準,活動轉發/轉寄無效。

  5. 獲獎人須於活動、回饋與領獎完成期間具備有效Richart Life APP及全家會員資格,方可獲得回饋。
  6. 活動一、二、三屬其他所得,依所得稅法規定,參加者如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參加台新銀行舉辦活動所得之年度累積中獎價值若超過新臺幣1,000元整,應列入參加者年度綜合所得,台新銀行將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申報予國稅局,參加者需將此所得併入所得計算及報繳所得稅,台新銀行依所得稅法第94-1條規定,得免填發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中獎人,若參加者有需求時請另行提出申請。
  7. 本次回饋贈品「全家Fa點」由全家發放,活動參與者需同意台新將您於Richart Life綁定的全家會員編號及留存於台新之手機號碼提供給全家為贈品回饋使用,回饋資訊請至「全家便利商店APP」消費累兌紀錄查看,全家Fa點兌換到期日請至全家兌點趣查詢,如因全家Fa點逾期而導致無法使用,不得要求補發。
  8. 贈品相關回饋資格之認定及回饋作業將依全家實際作業時間為準,如資格不符或超過領取上限恕無法回饋贈品,亦不另行通知。
  9. 參加本活動嚴禁使用程式或其他方式進行系統干擾偽造之行為,任何破壞活動進行、破壞網站管理者運作、違反網站管理使用條款者,如經台新銀行查證發現不法情形,台新銀行得取消其參加活動資格並追回已發送之贈品及禁止贈品兌換。同時,對於任何以詐騙行動或其他足以傷及本活動或網站之個人,主辦單位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10. 台新及全家保留隨時修改、變更、終止本活動及改由其他等值贈品取代之權利,如有任何變更或終止時,將於台新銀行官網、Richart Life官網或Richart Life APP進行公告。若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台新銀行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並得隨時補充公告說明之。
  11. 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台新銀行之事由,而使參加者登入或兌換點數資料有遲延、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台新銀行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12. 參加本活動即表示同意接受本活動條款;若有違反者,台新銀行有權取消參加者之參加資格,如對本活動有任何疑義,請撥打台新銀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 / 0800-02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