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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業務簡介

DBU (Domestic Banking Unit)

服務項目

1.現鈔買賣
2.存款業務:活期/定期存款業務(含綜合存款)
3.匯兌業務:人民幣與其他外幣之兌換、人民幣匯出匯款、人民幣匯入匯款等業務
4.進口及出口業務:含信用狀/託收/遠期信用狀買斷/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5.授信業務:外幣貸款及保證等業務
6.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各項人民幣業務

應注意事項

DBU客戶辦理人民幣業務,仍應依中央銀行所頒佈的「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管理辦法」、「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銀行業輔導客戶申報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注意事項」、「銀行業辦理外匯業務作業規範」及其他主管機關之相關規定辦理。

一、人民幣現鈔買賣
  1.個人戶:每人每次不得逾人民幣2萬元。
  2.法人戶:無相關額度限制,惟若涉及新臺幣結匯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仍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
     法」相關規定辦理。
二、帳戶買賣人民幣
  1.個人戶:每人每日透過帳戶買賣人民幣之金額,不得逾人民幣2萬元。
  2.法人戶:無相關額度限制,惟若涉及新臺幣結匯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仍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
     法」相關規定辦理。
     ★人民幣現鈔存入存款帳戶,無須計入透過帳戶買賣每人每日人民幣二萬元之額度。

三、匯款業務
  1.個人戶
    (1)人民幣匯款至大陸地區:
        應符合大陸有關規定及要求,匯款人應於匯款前與受款人及受款銀行確認,避免遭退匯。
        匯款人應為持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本國人,匯款性質應屬經常項目,且每人每日匯款之金額,不得超過
        人民幣8萬元。
    (2)人民幣匯款至大陸以外地區(如台灣境內/第三地區)
        無匯款金額限制,惟若涉及新臺幣結匯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仍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相關
         規定辦理。
   2. 法人戶
    (1)人民幣匯款至大陸地區:
        應符合大陸有關規定及要求,匯款人應於匯款前與受款人及受款銀行確認,避免遭退匯。
    (2)人民幣匯款至大陸以外地區(如台灣境內/第三地區)
        無匯款金額限制。
    上述匯款若涉及新臺幣結匯達等值新臺幣五十萬元,仍應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相關規定辦理。

OBU (Offshore Banking Unit)

辦理方式

本行國內各外匯指定分行均受本行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ffshore Banking Unit以下簡稱OBU)委託,代為處理境外客戶之人民幣業務,惟不得涉及新臺幣交易與買賣人民幣現鈔業務。

服務項目

1.存款業務:活期/定期存款業務(含綜合存款)
2.匯兌業務:人民幣與其他外幣之兌換、人民幣匯出匯款、人民幣匯入匯款等業務
3.進口/出口業務:含信用狀/託收/遠期信用狀買斷/應收帳款承購業務
4.授信業務:外幣貸款及保證等業務
5.經主管機關核准辦理之其他各項人民幣業務

服務對象

1.中華民國境外之個人、法人、政府機關或金融機構。
2.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其他機構及其在大陸地區以外國家或地區設立之分支機構。

★有關客戶辦理人民幣業務可能面臨之風險及應注意事項,請參閱「辦理人民幣業務風險預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