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行台幣收款服務之「台幣收款服務合約書」內容修訂

2022/07/25

親愛的客戶您好,

    為配合主管機關規定,本行調整「台幣收款服務合約書」(下稱本合約)相關內容,調整後內容將於111年08月24日起生效。依本合約第十條第二項規定,「如本行因任何因素須變更內容者,本行應將變更內容於生效日三十日前於本行網站明顯處公告之,客戶得於該期間內依第八條約定終止本合約,逾期未終止者,視為客戶同意該調整。經本行及客戶雙方協議後,亦得將未盡事宜或變更內容以書面方式予以補充或修訂。」,特為如下公告。

本合約調整內容如以下畫底線處:

第五條、甲方應配合事項

十二、如甲方為提供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如第三方支付服務業及電子支付業等)、網路遊戲、網路業者及電商平台業者,甲方應要求甲方關係人不得販售或提供國內法令及國際組織規定禁止之產品或服務,且甲方不得接受其他提供代收代付服務平台業者簽約成為其受款方(賣方)。

十三、若甲方使用虛擬帳號代收服務,如於3個月內帳號警示通報達15次以上、未依本合約第五條第十項於乙方要求之20個營業日內配合提供資料及訂立相關控管措施,乙方有權先行暫停提供虛擬帳號服務,待甲方提供妥善完整之證明資料及訂立適宜之控管措施,並經乙方認可後始恢復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