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財學堂
投資的第一步

基金疑難雜症大解析!

何謂基金?何謂共同基金?

基金是專為某種特定目的所設置的資產;共同基金則是集合大眾基金,在「經理與保管分開」的基礎上,交由投信公司管理投資,投資所得之盈虧分配予全體基金投資人。以國內投信發行的共同基金而言,主要的投資標的在於以下三類:

  • 股票:國內股票、國外股票。
  • 債券:長短期公債、公司債。
  • 短期貨幣投資工具:附買回公司債、商業本票、可轉讓定存單及其他短期票券。

共同基金運作方式的特點

經理公司與保管機構可互相監督。
  • 1
    保管與經理分開

    經理公司與保管機構可互相監督。

  • 2
    財務獨立

    基金本身的財務完全獨立,經理公司於保管機構內為基金另立帳戶,即使經理(基金)公司因經營不善而倒閉,債權人也不能動到基金的資產。

  • 3
    利潤充分歸於受益人

    基金除每年支付一定比率的經理費用給經理公司以給付保管費給保管機構外,所有利潤歸投資人。

  • 4
    受益人享有保障

    國內投信公司依法經證期局核准成立,而國內外基金本身依據投資法令規定,須經證期局核備才得交易,有尚稱嚴密的制度,可以保障受益人。

共同基金的運作方式

共同基金是由基金管理公司、保管機構及基金受益人三方所組成,基金管理公司主要負責基金的募集、操作、管理,保管機構則負責保管及依基金公司的指示處分基金資產。基金管理公司只負責基金操作,並不經手或保管投資人的資產,即「經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基金的資產在保管機構內是一個獨立的帳戶,所以即使基金經理公司或保管機構因經營不善倒閉,債權人也不可能清算基金的資產。

共同基金除恪守經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外,資金的操作情形還須在季報及年報中揭露,持股情況也要定期提供給媒體,做到資訊公開,且所有交易不僅需要內部稽核和證券主管機關的監督外,帳冊明細也需經由被認可的會計師事務所簽證,所以一切都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運作,因此投資人除了因行情波動或經理人操作優劣會有盈虧外,是不需為資金的安全性擔心。

基金種類

  • 1
    投資標的

    可分為股票型基金及債券型基金。

  • 2
    以買賣的方式來區分

    可分為開放式基金及封閉式基金。

  • 3
    從投資的風險來區分

    可以區分為成長型基金及收益型基金。

  • 4
    從投資的地區來區分

    可以區分為國內基金及海外基金。

  • 5
    股票型基金

    投資標的百分之七十以上投資於股票市場。

  • 6
    債券型基金

    投資標的為債券及短期貨幣投資工具。

  • 7
    開放式基金

    基金發行的單位數不固定,投資人可隨時向基金經理公司申購或贖回。

  • 8
    封閉式基金

    基金發行的單位數固定,投資人須在證券商開戶,在集中市場交易買賣。

開放型基金VS封閉型基金

以基金型態的不同分類,可分為開放型基金及封閉型基金,其差別如下:

基金型態 單位數 交易方式 交易價位
開放型基金 不固定 向基金公司或其委託之代銷機構買賣 淨值(NAV)
封閉型基金 固定 大多數在交易所上市買賣 市價(較淨值高為「溢價」,較淨值低為「折價」)

 

投資基金優點?

  • 1
    小錢即可投資

    國內基金一般來說,新基金新臺幣一萬元以上即可投資,已成立的基金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即可投資。

  • 2
    變現性強、週轉容易

    投資人可依個人之需求,隨時將基金變現。若為封閉式基金,可在股票集中市場以市價賣出,若為開放式基金,則可向投信公司或其指定的代理機構辦理贖回,可於五日內取回款項。

  • 3
    有效分散風險

    由於基金是募集大眾的資金,所以基金的規模較大,以投資組合的方式將資金投資於不同的領域及標的,可以分散個人因為資金有限而過度集中的風險。

  • 4
    委託專家管理,可將資金作有效運用

    投信公司有投資研究人員及基金經理人,以組織運作來研究上市上櫃公司營運狀況及各項投資分析,投資人不必花費時間與精力選擇投資何種股票,可將節省之時間精力,專注於工作或享受家庭生活。

  • 5
    申購手續便利

    封閉式基金的買賣,大致上與集中市場買賣股票相同,開放式基金,只要向投信公司或代銷機構申購即可,若採定時定額方式購買,只需填妥授權書交給經理公司,即可在帳戶內定期自動扣款購買基金。

  • 6
    可享免稅優惠

    投資共同基金的買賣價差,可享免證券交易所得稅之優惠。

  • ※ 信託投資具有風險,委託人簽約前應詳閱各約定書內容全部。

    ※ 信託財產運用於存款以外之標的並非存款,且不受存款保險所保障之範圍,其最大可能損失為委託人交付本行之原始信託金額之全部。

    ※ 本行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及忠實義務外,不擔保信託資金管理、運用本金之不虧損,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委託人/受益人應自負盈虧。

    ※ 本行及提供顧問服務之資產管理公司,以往經營績效不代表日後表現。

    ※ 投資人辦理特定金錢信託業務時,需瞭解並同意本行可能得自交易對手之任何費用,均係作為本行收取之信託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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