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Tue Dec 03 14:07:43 CST 2024

公告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建立基金反稀釋費用政策通知

依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來函通知,為避免部份受益人鉅額交易以致影響長期持有受益人之權益,故建立基金反稀釋費用政策,其經理之「滙豐安富基金」(基金代碼:0601)、「滙豐龍騰電子基金」(基金代碼:0604)、「滙豐台灣精典基金」(基金代碼:0606)、「滙豐金磚動力基金」(基金代碼:0609)、「匯豐全球關鍵資源基金」(基金代碼:0611)、「滙豐新鑽動力基金」(基金代碼:0612)基金反稀釋費用將於2025年1月1日起實施,說明如下:

(一)、基金反稀釋費用之啟動門檻、收取及調整方式:

(1) 啟動門檻:任一投資人任一營業日之申購、買回或轉申購分別認定,如達基金淨資產10% (下稱啟動門檻)即收取固定費率之費用。上述基金規模為(新臺幣/Fund Level AUM)國內型基金T-2日的規模、海外型基金T-3日的規模。

(2) 費用比率: 各別基金之管理費的10%

(3) 計算方式:

a.申購交易:原始申購金額×反稀釋交易費率=扣收之金額。

b.買回交易:買回單位數×買回淨值×反稀釋費率=扣收之金額

(4) 收取方式:申購金額/買回價金內扣。投資人申購或買回投信基金,若當日累計至該筆交易之等值新台幣申購/買回價金(以海外型基金以 T 3 的淨值、國內型以 T 2 的淨值及銷售機構前一日的收盤匯率為計算依據)有觸及該基金反稀釋啟動門檻時,可能會被收取。

(5) 調整方式:在該費用上限範圍內由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每年或不定時檢討公告後修訂之。

(6) 反稀釋費用例外情形:

a.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自首次募集日起至閉鎖期期間得不收取反稀釋費用,排除適用反稀釋費用機制。

b.滙豐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或清算事由,投資人依合併/清算主管機關核准日至合併/清算基準日之期間行使其權益者,排除適用反稀釋費用機制。

c.投資人同日對同一基金同級別或不同級別的轉換,排除適用反稀釋費用機制。

 

(二)、反稀釋費用如下:

基金代碼

基金名稱

反稀釋費用

0601

滙豐安富基金

0.12%

0604

滙豐龍騰電子基金

0.12%

0606

滙豐台灣精典基金

0.15%

0609

滙豐金磚動力基金

0.20%

0611

匯豐全球關鍵資源基金

0.18%

0612

滙豐新鑽動力基金

0.20%

 

以上通知,如需進一步說明,請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電洽服務專線(02)2655-335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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