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Mon Apr 29 10:03:14 CST 2024

公告自2024年5月10日(含)起,本行境內外基金、境內外ETF、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等產品,適用2024年新風險等級

公告自2024年5月10日(含)起,本行境內外基金、境內外ETF、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等產品,適用2024年新風險等級

一、依據本行產品風險等級檢視規則,每年須檢視風險等級規則並重新評估各產品風險等級;2024年新風險等級適用商品包含境內外基金、境內外ETF與集合管理運用帳戶等,並自2024年5月10日(含)起啟用,提醒您2024年5月9日下午3:30以後之交易為隔日交易,將適用新風險等級(美國ETF為當日交易,亦適用新風險等級)。

二、因應系統調整,本行擬於2024年5月9日下午3:30~4:30暫停交易(包含申購、轉換、贖回及定期定額扣款設定異動等)。

三、以定期定額方式投資本行境內外基金、集合管理運用帳戶之投資人,若因本次產品風險等級調整,致未符合原申購之投資屬性,仍得按原約定條件續以定期定額方式投資,惟不得增加扣款額度或頻率、暫停扣款後亦不得恢復扣款。

 

以上通知,如需服務,請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電洽(02)2655-335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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