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Fri May 17 17:26:06 CST 2024

公告「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將重新定位暨變更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再行通知事宜

公告「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將重新定位暨變更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再行通知事宜

 

依貝萊德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貝萊德投信」)來函通知,其總代理之「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II」將重新定位暨變更名稱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再行通知,說明如下:

REF20240517-2

一、先前本行接獲貝萊德來函通知,已於2024年4月已通知投資人「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基金代碼:MSD1、MSE2)」將進行基金分割並移轉其流動資產至接收基金「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II(基金代碼:MSD0、MSE0)」以及基金重新定位事宜。

 

二、貝萊德投信境外基金機構於2024年5月再次發布致股東信函係為強調以下事項:

  1. 2024年5月13日(下稱「分割生效日」)起,投資人將繼續投資於本基金,並將按比例獲得接收基金之股份。

 

  1. 自分割生效日後之第一個交易日起,投資人將可依據公開說明書之規定,贖回所持有接收基金之股份,惟接收基金仍將不開放申購。

 

  1. 自2024年6月17日(下稱「重新定位生效日」)起,接收基金將變更投資目標、投資政策,並更名為「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下稱「重新定位」)。投資人可於2024614()營業時間下午3點半前贖回或轉換,若於2024614日前,仍未要求贖回或轉換受益憑證之投資人將獲得重新定位之「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之相對應級別持股。

 

  1. 於重新定位生效日前,如接收基金因投資政策及投資目標之變更而出售證券,所衍生之交易及買賣成本,將由接收基金負擔,並反映於證券買賣當天之淨值。

 

  1. 接收基金為使投資組合與新投資目標及投資政策一致,將於重新定位生效日前二週,開始進行必要之證券買賣。因此,於重新定位生效日前二週的這段期間內,接收基金可能無法完全符合其投資目標及投資政策。

 

  1. 自重新定位生效日起,接收基金將依據公開說明書之規定,再次向股東收取管理費、分銷費或或有遞延銷售費(CDSC)(如適用)。

 

三、如先前股東信函所述,董事會認為,接收基金擬擴大投資範圍至全球新興國家,此項變更應可為股東創造更多、更廣大的投資機會。重新定位之目的也在吸引額外投資,從而增加接收基金股東隨時間推移自規模經濟中受益的潛力。

 

四、有關重新定位之詳情,請參閱附件之股東信函及其附錄。

 

五、持有「貝萊德新興歐洲基金 II」或重新定位之「貝萊德新興市場中國除外基金」投資人如不同意上述變更,可於2024930()營業時間下午3點半前贖回或轉換,本行就前開交易將不收取任何手續費用(包含轉換手續費/信託管理費/投資未滿新臺幣5萬元之贖回手續費用)

 

以上通知,如需進一步說明,請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電洽客服專線(02)2655-335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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