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Fri Sep 10 14:07:43 CST 2021

公告「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乙事

依台新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台新投信」)來函通知,其所經理之「台新亞澳高收益債券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本基金主要係投資於非投資等級之高風險債券 且配息來源可能為本金)」 (以下簡稱「本基金」)(基金代碼:9012、9013、9803、9804),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部分條文暨公開說明書相關內容一案,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核准,謹此公告,詳細說明如下:

  1. 依據證券投資信託基金管理辦法第 78 條辦理公告 。
  2. 本基金業經金管會 1 10 年 8 月 23 日金管證投字第 1100349716 號函核准修訂證券投資信託契約,新增NA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B 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I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A類型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NB類型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A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B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A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B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B類型澳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及NB類型澳幣計價受益權單位。
  3. 本基金新增NA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B 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I類型新臺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A類型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NB類型美元計價受益權單位、A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B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A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NB類型人民幣計價受益權單位、B類型澳幣計價受益權單位及NB類型澳幣計價受益權單位之首次銷售日由經理公司另行公告。
  4. 本次修正事項,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之規定,應自公告日之翌日起生效。
  5. 另有關修正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14條投資標的一節,依102年10月21日金管證投字第1020042494 號函文規定所修正證券投資信託契約者,應於修正內容施行前 30 日公告及通知受益人,其施行日期為 110年10月20日。
  6. 上述詳細內容請參照附件。

 

以上通知,如需服務,請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電洽(02)2655-335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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