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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經理公司」)來函通知,其經理之「元大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即證券代號0050之ETF,本行基金代碼為:3801,下稱「本基金」)謹訂於2025年4月24日上午9時以書面方式召開受益人會議,說明如下:
一、此次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
議題:是否同意「元大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進行分割,並授權經理公司以最大整數倍為分割倍數。
說明:
二、受益人會議表決程序:
依據本基金信託契約及金管會發布「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之規定,每一受益權單位有一表決權,且前述決議事項應經本基金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者,則本案通過,由經理公司進行本基金分割;如未達上開出席權數(即流會)或表決權數,則本基金維持現行狀況。
三、驗、開票及統計程序:
本基金受益人會議謹訂於2025年4月24日上午9時假元大金融廣場國際會議廳(台北市仁愛路三段157號3樓)召開,本基金受益人會議已委託元大證券股代部辦理,元大證券股代部將派員進行驗、開票作業,並統計完成後公布統計結果。本次作業採公開方式進行,並將邀請本基金保管機構、簽證會計師、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派員監督驗、開票及統計等作業。本次受益人會議決議結果將呈報金管會核備,並公告於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http://www.sitca.org.tw)及經理公司網站(http://www.yuantafunds.com)。
四、其他本基金受益人會議表決作業程序及書面表決票認定標準,請詳閱本基金受益人會議書面召開通知書。
五、書面決議表決票寄回本行期限:
若投資人對上開議題內容有任何表決意見,請於2025年4月11日前(含)前將附件表決票以郵寄或傳真方式回覆予本行,本行將忠誠表達投資人意見予經理公司。逾時該表決票即為無效,亦不計入出席之表決權內。除經理公司對於決議之方法另有規定外,若投資人未於上述期限內回覆任何意見,則視為全權委託本行代為行使表決權。本行將於收件截止日後,依據投資人回覆之有效表決票佔多數之意見,作為全權委託及授權本行出具表決票之行使依據,若無投資人回覆,本行將依照忠實義務以投資人利益考量為投票行為。
表決票寄送資訊:傳真號碼(02)2709-2697;通訊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區仁愛路四段118號12樓(台新銀行理財商品處投資產品部一組)
六、本基金分割重要交易預計時程(將依照經理公司後續通知及公告為主)
預計日期 |
作業項目 |
2025/5/14 |
公告分割比率與日程 |
2025/6/10 |
最後交易日 |
2025/6/11 |
停止申購及贖回之交易日 |
2025/6/17 |
公告分割價格及單位數 |
2025/6/18 |
恢復申購及贖回之交易日 |
以上通知,如需進一步說明,請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電洽客服專線(02)2655-335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