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公告

Wed May 07 13:43:56 CST 2025

公告「元大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於2025年4月24日受益人會議表決結果

依元大證券投資信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經理公司」)通知,其經理之「元大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即證券代號0050之ETF,本行基金代碼為:3801,下稱「本基金」) 於2025年4月24日受益人會議表決結果,說明如下:

 

一、依據「元大台灣卓越50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即證券代號0050之ETF,本行基金代碼為:3801,下稱「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及「證券投資信託基金受益人會議準則」之規定,本基金受益人會議之決議,應經本基金持有代表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並經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同意行之。

 

二、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是否同意本基金進行分割,並授權經理公司以最大整數倍為分割倍數。

 

三、本基金受益人會議開票統計如下:

(一)已發行受益憑證受益權單位數:2,682,500,000單位

(二)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1,453,016,468單位(占已發行受益權單位數54.16%)

(三)贊成之受益權單位數:1,369,265,383單位(占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94.23%)

(四)不贊成之受益權單位數:36,083,369單位(占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2.48%)

(五)棄權之受益權單位數:47,667,716單位(占出席之受益權單位數3.28%)

 

四、表決結果:本次會議業經持有受益權單位總數二分之一以上受益人出席,並經有效出席受益人之表決權總數二分之一以上表決贊成,故本次受益人會議決議事項照案通過,經理公司將依據決議內容進行本基金分割後再另行公告。

五、依該受益人會議決議,同意本基金進行分割,並授權經理公司以最大整數倍為分割倍數。根據本基金信託契約及公開說明書相關規範,分割之比例應為整數倍,且經受益人會議通過時之分割後每受益權單位淨資產價值(即淨值),應大於或等於初次發行價格(即98元)。由於受益人會議當日之本基金單位淨值為161.71元,故經理公司將以4倍作為執行之分割倍數。

六、經理公司將依本基金證券投資信託契約第三十條及「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指數股票型基金受益憑證分割及反分割作業程序」等相關法令辦理分割,目前預估2025年6月18日為本基金新受益權單位數上市買賣之基準日,自2025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停止本基金之初級市場申贖及次級市場交易,自2025年6月13日至6月17日停止本基金之受益憑證過戶,下表關於本基金分割之日程僅供參考,實際日程請以元大投信通知為準,亦可參考公開資訊觀測站( https://mops.twse.com.tw/ ) 及中華民國證券投資信託暨顧問商業同業公會(https://www.sitca.org.tw)。

 

七、本基金之分割日時程(實際日程以經理公司通知為主)

預計日期

作業項目

2025/5/14

公告分割比率與日程

2025/6/10

最後交易日

2025/6/11

停止申購及贖回之交易日

2025/6/17

公告分割價格及單位數

2025/6/18

恢復申購及贖回之交易日

 

以上通知,如需進一步說明,請洽詢您的理財專員或電洽客服專線(02)2655-3355,將有專人竭誠為您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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