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定個人資料利用目的相關事項之修訂(中文参考)

2018/03/01

  台新國際商業銀行東京分行(以下簡稱「本行」)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15條第2項及第18條第3項規定,

修訂特定個人資料等之基本處理方針如下:

增訂 3 個人編號之利用目的 (2)③ 存款帳戶編號相關業務,並回溯生效日於2018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