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心障礙者持本行金融卡ATM跨行提款優惠公告

2017/01/10

一、優惠期間:自民國(下同)106年1月1日起。
二、優惠內容:每一申請人以1個帳戶為限,每個月得享3次ATM跨行提款交易免收手續費優惠(當月未使用之優惠次數不累積至下月使用)。
三、申請條件:
         1. 需至本行各營業單位臨櫃申請,並提供身心障礙證明或身心障礙手冊及申請帳戶之原留印鑑(亦可選擇簽名)。
         2. 本優惠有效期間依身心障礙證明之「有效期限」或身心障礙手冊之「重新鑑定日期」而定,效期到期優惠將自動取消,
              如有效期限或重新鑑定日期有延長,仍需持延長後之上述證明文件至本行臨櫃申請,方能持續享有優惠。
         3. 身心障礙手冊重新鑑定日期如為空白、加註永久有效或無需重新鑑定者,優惠有效期間至108年7月10日止,
              申請人需於108年7月10日前完成換證,並持換發之身心障礙手冊向本行臨櫃申請方能持續享有優惠。
倘有疑問請逕洽詢本行各營業單位或客服專線:0800-000-45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