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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卡/太陽御璽卡專屬權益、現金回饋方式,卡友專屬優惠資訊

 
專屬優惠
太陽卡專屬權益 太陽御璽卡專屬權益 太陽御璽卡 頂級餐飲饗宴 2人同行1人免費 太陽御璽卡 國內頂級住房禮遇
 
一、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99/1/1~99/12/31
太陽卡(白金卡/金卡/普卡)卡友,您可選擇適合自己的回饋方式,回饋方式有「現金回饋」或「省利現金回饋」兩種。

當期帳單太陽卡(白金卡/金卡/普卡)新增消費,可享行動類消費現金回饋0.5~10%、一般類消費現金回饋0.2%。當期消費當期回饋,每月回饋上限NT$1,000
太陽卡回饋金計算方式,採級距式現金回饋,回饋方式如表所示。

【注意事項】
1.現金回饋方式:以「當期消費金額」決定「當期回饋比率」(如表所示),並於「當期新增消費」作折抵,每期最高回饋NT$1,000。
2.如當期行動類別及其他項目回饋金合計後超過上限NT$1,000時,則以行動類別為回饋優先
3.行動消費類別:包括加油、汽車維修保養、高鐵、電信。
4.行動類別消費定義如下:
加油:指以信用卡支付加油站加油之消費(不限油站,不限金額)。
汽車維修保養:指以信用卡支付包括汽車維修(零件供應),美容或保養等汽車相關服務。
高鐵:指以信用卡支付之高鐵交通費用。
電信業者:指以信用卡支付之電信業者相關費用,包括台灣大哥大、遠傳電信、中華電信、大眾電信、威寶電信…等。
5.其他項目消費:除行動消費類別外,列為其他項目消費。
6.當期新增消費類別依據特店向收單機構登錄之特店代號為分類基準,倘因特店登錄於收單機構之特店代號與其營業項目不相符者,本行仍以特店代號區分消費類別。
7.當期帳單新增消費,依本行設定之消費門檻,區分各回饋率。
8.當期帳單新增行動類別消費金額X行動類別消費回饋率=行動類別消費回饋金。
9.當期帳單新增其他項目消費金額X其他項目消費回饋率=其他項目回饋金。
10.行動類別消費回饋金+其他項目回饋金=當月回饋金(上限NT$1,000)
11.當期新增消費金額以「入帳日」為基準,若入帳日在結帳日當日,則當筆消費金額將併入次月之回饋計算(註: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計算,非以分期付款當時交易日期及交易總額為準。)
12.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一般刷卡消費均可累積,正、附卡持卡人之消費合併計算
13.但下列項目除外:公用事業代繳費用、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核定稅(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稅等)、違約金、循環信用利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等。
14.持卡人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15.本活動之回饋金以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為準,回饋金僅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16.持卡人於本活動回饋金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行不另行通知。


二、省利現金回饋
活動期間:99/2/1~99/12/31
現金回饋方式:以「前期帳單累計未繳餘額」決定「當期回饋比率」,並於「當期新增消費」作折抵,每期最高回饋上限為NT$2,000

【注意事項】
1.持卡人按時繳交前期帳單最低應繳金額以上之應付帳款,並依「前期帳單累計未繳餘額」決定當期現金回饋比率。
2.當期現金回饋=當期新增一般消費金額X當期帳單適用回饋比率,每期最高回饋上限NT$2,000。
3.新增消費係指一般消費,一般刷卡消費均可累積。正、附卡消費合併計算,回饋金將統一回饋予正卡持卡人。
4.省利現金回饋金額於每月帳單結帳日計算,消費累積回饋金的時點係以廠商請款入帳日為準,若入帳日在結帳日當日,則當筆消費金額將併入次月之回饋計算。若因商店較晚請款或因結帳日及入帳日遇假日順延(變動)等因素致新增消費分列於不同期帳單,恕無法同時累計。
5.使用信用卡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為準,非以採用分期付款當時交易日期及交易總額計算。
6.以下消費項目不予計算現金回饋:信用卡預借現金、分期吉時金、餘額代償、帳單分期及其手續費及利息,信用卡繳稅、代繳公用事業費用(含水費、電費、瓦斯費、及中華電信室內、行動電話及數據費用)、悠遊聯名卡(包括悠遊卡及悠遊錢包)之加值消費(包含自動儲值與指定儲值)、循環信用利息、信用卡年費、各式手續費、逾期繳款所衍生之費用及違約金等非一般消費項目。
7.當期現金回饋比率係依據「前期帳單累計未繳餘額」決定,「前期帳單累計未繳餘額」為前期帳單累計應繳總額扣除當期帳單所列示之已繳款項、退貨交易及所有負項交易(包含帳務調整金額、調減金額等)。
8.本回饋之回饋金以實際回饋於信用卡帳單為準,回饋金僅限折抵刷卡消費,持卡人不得請求退還、折抵現金或更換其他商品。
9.持卡人倘因任何理由退還刷卡買受之貨品、服務或因簽帳爭議及其他原因而退還刷卡消費款項時,持卡人原先已取得之現金回饋,本行得逕行調整扣回。
10.持卡人於回饋金入帳之前,若有發生退款、遲繳、停卡或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之情事者,即自動喪失參加本活動之資格,本行不另行通知。


國際機場貴賓室服務 - 摩爾貴賓室
活動期間:99/1/1~99/12/31
自99/7/1~12/31新增「台中機場國際線特約貴賓室」
以台新銀行太陽卡信用卡即可進入桃園國際機場一、二期航廈、台中機場國際線特約貴賓室及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摩爾貴賓室。
每次使用機場貴賓室服務時,須折抵當期現金回饋$120元,並於次月帳單中列示;若現金回饋不足折抵者,則直接入帳至持卡人當月帳上
若持卡人仍持有本行大集大利紅利積點者,則以使用扣抵大集大利紅利點數2,000點為優先,並於次月帳單中列示。

【使用方式】
請向貴賓室服務人員出示您本人的台新銀行太陽卡、護照及當日登機證

桃園國際機場:每位持卡人至多邀請2位同行貴賓一起進入貴賓室,並由持卡人以台新銀行太陽卡現場付費,每位同行貴賓可享NT$770優惠價格(2~12歲小孩每位NT$385、2歲以下嬰兒免費)。
桃園國際機場一、二期航廈貴賓室位置:通過證照檢驗後,右轉通過安檢後上4樓。
開放時間:每日06:00~23:30
(*確切貴賓室地點與開放時間,係依桃園機場現場公告為準。)

台中機場國際線特約貴賓室:每位持卡人至多邀請2位同行貴賓一起進入貴賓室,並由持卡人以台新銀行信用卡現場付費,每位同行貴賓可享NT$630優惠價格(2~12歲小孩每位NT$385、2歲以下嬰兒免費)。
台中機場國際線位置:國際線通過證照檢驗後即抵達。
開放時間:每日-依航班時間調整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每位持卡人至多邀請2位同行貴賓一起進入貴賓室,並由持卡人以台新銀行太陽卡現場付費,每位同行貴賓可享NT$630優惠價格(2~12歲小孩每位NT$385、2歲以下嬰兒免費)。
高雄小港國際機場貴賓室位置:通過3樓移民關檢查哨後往左直走即可。
開放時間:每日05:30~20:30
(*確切貴賓室地點與開放時間,係依高雄小港國際機場現場公告為準。)

【注意事項】
1.為維持貴賓室品質,貴賓室人員可能視貴賓室之實際使用狀況,而限制進入貴賓室的人數、貴賓室提供之設施、營業時間、攜伴人數、相關限制免費服務項目若有變動,悉依現場所示為準。
2.倘持卡人、同行貴賓與特約貴賓室間,因使用貴賓室服務所生之任何糾紛皆與本行無涉。
3.持卡人和同行貴賓皆須遵守特約貴賓室之相關規定,本行不負責持卡人或同行貴賓因未遵守使用規定而被拒絕進入之損失。
4.若持卡人之台新銀行太陽卡因故停用或到期未獲台新銀行續發時,將無法繼續使用本服務,倘持卡人(包括任何與持卡人同行貴賓)使用失效之太陽卡使用本服務時,應由持卡人自行支付貴賓室之費用。


國際機場出國停車優惠
活動期間:99/1/1~99/12/31
以太陽卡支付當次八成(含)以上國外團費或全額機票,於出國日前1~14日先向本行客服人員預約,並於取車時,持信用卡及出國證明文件(限:護照、機票或登機證),完成過卡檢核程序,即可享全年不限次數,當次最多5天之免費停車優惠。

【注意事項】
1.台新銀行特約停車場包括︰中興嘟嘟房中正旗艦站、大鵬國際停車場、連勝停車場。
2.使用免費停車優惠,如未進線本行客服預約、預約失敗或進線預約成功未攜帶信用卡等,而自
行前往停車場停車,則須自行支付該次出國停車費用,事後亦不得申請折扣退款。
3.使用免費停車優惠,如經本行事後檢核發現未以太陽卡支付團費或機票,本行將於會員信用卡
帳單中向客戶收取當次出國停車之停車費用。
4.以上優惠僅限信用卡本人出國停車使用,每次預約限停一台車輛,且均不得與其他優惠辦法合
併使用。
5.正、附卡人分開計算。

【持卡人出國停車使用須知】
1.使用出國免費停車優惠於回國取車時,須出示台新銀行太陽卡及出國證明文件限:護照、機票或登機證),若未能提供以上文件,必須依各停車場收費標準付費。
2.使用機場外圍停車場,請務必於停車時及取車時與服務人員共同檢視您的車況,包括車輛的外
觀及里程數,車輛於離場後不得再申請理賠。
3.欲使用出國停車服務優惠,請自行將車內貴重物品帶離停車場,或交由櫃台人員清點後代為保
管。
4.自行停車者,請務必要求服務人員陪同,並自行保管車輛鑰匙。
5.停車場僅供停車,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有關車輛安全之問題與疑義,停車場依相關法
令處理,與本行無涉。
6.台新銀行僅提供出國免費停車服務優惠,停車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與爭
議,依據停車場管理規範辦理,與本行無涉。規範辦法請詳見各停車場現場。
7.各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


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場停車優惠
活動期間:99/1/1~99/12/31
台新銀行太陽卡持卡人於卡片有效期間內,當期帳單新增消費滿$5,000,則自「當月帳單結帳日之第二日」(例:帳單結帳日為17日,帳單結帳日後之第二日為19日)至「次月結帳日隔日」,享有持太陽卡至中興嘟嘟房連鎖停車場,每人每天1次,每次1小時之免費停車優惠。

【注意事項】
1.本優惠限太陽卡會員使用,正、附卡權益及消費分開計算
2.新增消費計算僅限太陽卡之一般消費(分期交易以每期分期金之入帳日及入帳金額計算),但下列項目除外: 學費、公用事業代繳費用、預借現金、預借現金手續費、預借現金分期金、預借現金分期金手續費、代償他行信用卡、現金卡、小額信貸等之代償金額、個人綜合所得稅、所得稅分期付款期金、所得稅分期付款手續費、查定稅額(房屋稅、地價稅、牌照稅、燃料稅等)、違約金、循環息、基金交易、基金手續費、信用卡年費及一般信用卡相關手續費、如掛失手續費、調閱簽單手續費及退費等。
3.太陽卡會員第2小時以後之停車費用,以選擇停放之停車場站現場公告為準,並請會員自行以現金支付給該停車場服務人員
4.太陽卡會員之信用卡如有下列情形者,本行將暫停會員使用本項停車優惠之權益:列為壞帳準備、強制停用、偽冒停用、申請停用(不含本行主動通知卡片到期不續卡與客戶主動通知本行到期不續卡)、逾期繳款。
5.太陽卡會員使用停車優惠時,每次限停一輛車,限登記一張信用卡,正、附卡不可合併一次使用,亦不得與其他優惠辦法共用。
6.如客戶符合新舊折抵停車費標準係優先適用新權益,且此二項權益不得合併使用。
7.太陽卡會員於中興嘟嘟房停放車輛期間,如遇有關車輛停放所衍生之相關問題與爭議,依據其停車場之管理規範辦理,與本行無涉,相關規範辦法請詳見各停車場公告之內容。
8.中興嘟嘟房停車場僅供車輛停放,不負保管之責:如停車期間遇車輛安全之相關問題或疑義時,由停車場依相關法令處理,與本行無涉。
9.中興嘟嘟房各停車場之停車位有限,停滿為止,不另行公告。
10.中興嘟嘟房屬加盟形式經營之連鎖停車場,停車場數偶有增減,提供本行太陽卡會員享有臨時停車優惠之停車場站明細,請以中興嘟嘟房之公告為準,歡迎至中興嘟嘟房網站(www.dodohome.com.tw)查詢,或電洽中興嘟嘟房服務專線:(02)2655-0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