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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點點變現金注意事項: |
| 1. |
活動對象為持有大集大利點數 1,000 點以上之台新銀行正卡持卡人(不含無限卡、朋馳卡、及美國運通卡),附卡持卡人不得參加本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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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持卡人須於結帳前告知台塑石油加油站人員欲參加本活動。 |
| 3. |
台新銀行將於持卡人當次消費金額 50%之範圍內, 依持卡人現有之大集大利紅利點數予以折抵 , 每 1,000點紅利點數(最小折抵單位為1,000點)可折抵消費NT$60,以此類推,持卡人不可指定欲折抵之點數或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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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持卡人 (限正卡)參加本活動時,若有下列情形者,喪失參與本活動之權利:
*持卡人自行終止信用卡帳戶者;
*尚有信用卡應付帳款延遲未繳者;
*違反【台新銀行信用卡會員約定條款】者。 |
| 5. |
可提供點點變現金之站別以現場張貼有本活動標誌為準,各站服務時段依台塑石油加油站網頁公告。 |
| 6. |
若因系統作業暫停提供服務時,恕無法提供本活動之服務。 |
| 7. |
持卡人參加本活動後,如有需退款之情事,需憑原消費之信用卡、簽單及發票至原消費之台塑石油加油站進行退款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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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本行與台塑石油加油站並無經銷、代理或保證人關係;如持卡人就購買之商品或服務有爭議時,請逕洽台塑石油加油站尋求解決,概與本行無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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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台新銀行保留變更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 ,並保留同意持卡人參加本活動與否之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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