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注意事項: |
| 1. |
本專案限自然人承作,且承作資金達新臺幣1萬元(含)以上至200萬元(含)以下,即可承作本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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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限專案活動起始日(含)前五個營業日後自他行轉帳匯入、現金存入本行之新臺幣,或外幣轉帳匯入、現金存入本行後轉換至新臺幣之資金,始可承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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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本專案定期存款種類為綜合定期存款,本行將不另製發存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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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
若本專案申請人之新臺幣存款已同時參加本行其他存款優利專案活動,則無法參加本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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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本專案之定期存款若於期限屆至前中途解約者,其存款利率按其專案定存已達天期之開戶當時的1、3、6、9個月一般固定定存牌告利率八折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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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本專案定期存款不可超前起息及不可指定定期存款到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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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
活動期間參與本專案之新臺幣定存到期後,續存之定存則無法享有本專案之優惠利率,續存之定存利率須按到期當時之牌告利率承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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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
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行開戶總約定書(含其變更或修訂)相關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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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本專案定存總額為新臺幣300億元整,倘本專案未結束前已達定存總額度,則本行得提前終止該專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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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本行保留核准變更及中止本專案活動之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