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事項:
1.

自民國(下同)97年7月16日起至97年9月10日止(下稱活動期間),凡原線上申請台新銀行(下稱:本行)網路銀行(下稱:網銀)之查詢會員,持本人雙證件親臨本行各分行臨櫃申請升級成為網銀交易會員並登入網銀變更密碼成功者 僅持有本行現金卡或貸款產品類客戶者除外,下稱本行網銀交易會員),即可享有本行信用卡折抵金100元或本行台幣活期【儲】帳戶回饋金100元(以上回饋方式二擇一),且同一身分證字號於活動期間內僅有一次參與資格(下稱本活動)。

2. 本活動僅限原本行網銀線上查詢會員並於活動期間內臨櫃申請轉換為網銀交易會員者參加;若僅臨櫃申請成為查詢權限之會員者,恕無法參加本活動。網銀交易會員之申辦資格悉依本行之規定為據。
3. 臨櫃申請轉換為網銀交易會員者,須於臨櫃申請轉換為網銀交易會員之日起一個月內登入網銀並變更密碼成功者始得享有100元回饋金,若因逾期未登入網銀並變更密碼導致網銀無法使用,將視為自動放棄權益。首次申請網銀線上查詢會員與臨櫃申請網銀交易會員不得為同一日。
4. 符合本活動條件之會員,於登入網銀變更密碼成功後、離開網銀前,應於線上選擇欲享受回饋金(本行信用卡折抵金100元或本行台幣活期【儲】帳戶回饋金100元)之方式後始得登出網銀,回饋金回饋方式一經選擇後恕無法再變更。
5. 選擇台幣活期(儲)帳戶回饋方式之會員,得自完成選擇回饋方式之次月10日前,於自選之本人台幣活期(儲)帳戶內收到100元之回饋金;指定回饋帳戶限本行帳戶且不得為現金卡帳戶或貸款帳戶,如回饋當時該帳戶因故無法完成入帳者(例如已銷戶),則一律視為會員放棄參加本次回饋活動,會員不得要求本行另行以其他方式提供回饋。
6. 選擇信用卡折抵金回饋方式之會員,得自完成選擇回饋方式之次月本人之信用卡帳單中,收到100元折抵金;若符合本活動條件之會員持有之本行信用卡為附卡,折抵金將統一回饋至正卡持卡人。但若於回饋當時(即下帳至信用卡帳單時),會員身分證字號下並無信用卡或信用卡已遭停卡或會員已自行將信用卡剪卡等情況,則一律視為會員放棄參加本次回饋活動,會員不得要求本行另行以其他方式提供回饋。
7. 符合本活動資格之會員,若於本活動預定回饋時間前即申請註銷本行網銀會員身分者,則視同會員放棄參加本次回饋活動,會員不得要求本行另行以其他方式提供回饋。
8. 本活動回饋金100元將併入會員個人年度綜合所得稅進行計算,若會員年度於本行累積贈獎所得超過價值1,000元(含)以上者,本行將於次年寄發扣繳憑單予會員留存於本行之戶籍地址資料。
9. 本活動詳細內容等相關事宜,請致電本行客服專線(02)2655-3355或請至 本行網站 查詢。
10. 本行保留最終審核網銀會員資格、參加本活動資格及隨時變更、暫停或終止本活動之權利。